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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回應“一些集體土地流轉不公開透明 易致糾紛”
中新網7月4日電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近日表示,集體在組織統一流轉農戶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經營權時,要有書面委托書。
近日,農業部印發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有記者問,實踐中,有些集體土地流轉出現了不公開、不透明,容易導致糾紛等問題,《規范》對此有什么規定?
張紅宇回應,實踐中,集體對外流轉交易土地的現象已經數見不鮮,整村整組流轉土地的情況也有很多。一方面,集體統一流轉土地在提高議價能力、為農民爭取更大利益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也減少了流入方的交易成本,極大提高了土地流轉交易的效率。
另一方面,集體流轉土地時,少數基層干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的現象也有發生,侵犯了農民合法土地權益,影響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
因此,《規范》在流入方進場交易時特別提出:集體在組織統一流轉農戶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經營權時,要有書面委托書;未發包集體土地經營權流轉時,要提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署同意流轉土地的書面證明。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集體土地 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