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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衛工撿3萬多元報警 8人自稱“失主”認領
環衛工撿到的現金
□大河報記者王新昌實習生陳銳兵文圖
本報訊小區環衛師傅在戶外打掃衛生時,發現一個裝錢的袋子,遂交物業公司并報警求助。公安部門介入后,在小區張貼告示,希望失主及時認領。不料,一時涌出8名自稱丟錢的“失主”,經過排查,確認錢是馮先生丟的,馮先生稱:“丟失兩年多,竟然失而復得,太意外了!”
事件:環衛師傅竹林里撿到錢袋子
中凱華府小區位于金水東路與聚源路交叉口附近,董崗前師傅在這個小區負責戶外的綠化和衛生保潔。今年4月27日下午,他在小區東門迎碑墻后一片小竹林里,發現了一個白色塑料袋。“當天下午3點多,塑料袋一個角被石頭壓著,風吹著嘩啦嘩啦響,我過去掂了掂袋子,發現有兩層塑料袋包裹著,里面是現金,我和主管去找王隊長。”董師傅說。隨后,主管和董師傅帶著錢袋子去通泰路派出所。
值班副所長當著大家的面,清點了現金,并記錄在案。經過協商,警方決定用張貼公告招領的方式,盡量讓更多人知道。告示貼出后,先后有8人找派出所民警認領,經過詢問比對,警方排除了其中6人,只有2人說法和敘述與這個錢袋子比較吻合。
現場:2位“失主”當面質證
首先敘述的是聶女士,2014年1月4日,她去七里河汽車站接來鄭州送彩禮的老家哥哥:“接到親人后,我們回小區吃飯,監控能看到從家門出來時帶著裝錢的挎包,出小區大門時,挎包就不見了。”聶女士推測是掉在了小區院子里。她說包里有兩萬現金,應該還有一部分零錢。民警讓她回答零錢大概有多少?她說,不清楚。
而另一位“失主”馮先生也住在中凱華府小區,據他講,2013年10月5日晚上6點多,他接到鄰居電話說他家被盜了。馮先生開了一家飯店,案發前該給員工發工資了,就從銀行里換了很多新錢,并且連號,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面值的都打有捆。家里被盜后,馮先生的愛人報警,通泰路派出所立案調查。
隨后,警方將現金拿到現場,一部分小面值現金已經受潮發霉變質。經清點后,共計3.3萬多元。另外還有幾捆現金發霉變質無法清點,但能分辨出面值。民警對比兩人敘述后,認為馮先生更接近于失主。聶女士也認為這些現金不是她的。
結局:現金失而復得,馮先生稱太意外
丟失兩年多,現金失而復得,馮先生也感覺很意外。“家里被盜后第二天就報警立案了,兩年多來一直沒破案,家里因為這個事也常生氣,都快忘了,也看淡了,找到找不到都不在乎了,這次終于了結了。”馮先生說。
鄭東公安分局執法執紀監督室副主任王琳表示,一般現金招領分兩種情況,若在公示后6個月內找不到失主,應該上繳國庫;若能確定失主的,在與失主簽訂了交接手續后,應將現金交給失主。隨后,警方與馮先生簽了交接手續。
“質證過程就是去偽存真的過程,今天大家都判斷馮先生是失主,當然后期如果真有證據證明失主另有他人,警方也保留對馮先生追繳的權利。”通泰路派出所張東民所長說。
編輯:曾珂
關鍵詞:環衛工撿3萬多元報警 8人自稱失主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