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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資金須全流程監管
財政部近日表示,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有關要求,2016年中央財政將大幅度增加財政扶貧資金的投入規模,預算安排中央財政扶貧資金補助地方部分達660.95億元,比上年增長43.4%。
目前,我國仍有5000多萬貧困人口,致貧原因、合適的脫貧路徑千差萬別,要求扶貧政策、舉措、思路和模式、方式必須“按需脫貧”“對癥下藥”。在時間緊、任務重、形勢嚴峻的情況下,脫貧攻堅中的任何環節都容不得半點馬虎、每一項工作都不能拖泥帶水,必須落實主體責任、明確扶貧方略、完善扶貧機制、扭住扶貧“精準”不放松,把每一分每一厘扶貧資金都用在刀刃上,使其收獲最大的扶貧效應。
今年中央財政加大扶貧預算,再次彰顯出對如期實現全面脫貧攻堅目標的必勝信心。從預算安排中央財政扶貧資金補助地方的用途來看,主要增加了對績效評價和扶貧成效獎勵的資金規模,安排了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財政貼息,支持少數民族扶貧、以工代賑、國有貧困農場扶貧、國有貧困林場扶貧、“三西”建設等,體現出中央扶貧資金使用安排的“精準”。
但是,財政扶貧資金增加,后續監管也必須跟進。龐大的資金下放后,資金流向的透明、公開以及使用的精準高效必須落實到位。扶貧資金最終流向哪里、使用了多少、如何使用都需要系統的調查研究、嚴密的審計和不放過每一個環節的監管,唯有如此,扶貧資金才能真正起到“扶貧”的作用。(伍 果)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扶貧資金 流程監管 精準扶貧 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