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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指導線”需要配套制度支撐
企業工資指導線從1997年出臺,至今已20年。按照慣例,各省份在每年上半年就會發布。不過,截至7月20日,記者發現,僅有天津、北京、山東、山西、內蒙古等五省份發布了2016年工資指導線,并且多是下調基準線。對此,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接受采訪時表示,由于我國整體經濟是下行走勢,而工資增長跟經濟增速也要相適應。今年很多地方還沒有發布,這跟各省份的經濟增速應該有很大關系。(7月26日中國經濟周刊)
有一種奇怪的輿論表情:當工資指導線上升時,公眾并不怎么興奮,他們會說,工資指導線基本沒用,企業根本不會根據工資指導線的漲幅漲工資;而當工資指導線下降時,公眾卻一臉的悲催,他們會擔心,工資指導線生效了,企業會根據工資指導線的下降降低工資。如此說來,企業也太不厚道了,如果他們真的尊重工資指導線,亦或者真的看到了員工的價值,他們就應該在工資指導線上升時漲工資,在工資指導線下滑時不減工資。這才是公眾期待的中國好企業。
當然,企業本來就不是慈善家,既然有所謂的工資指導線,他們拿來參考也就名正言順。問題是,工資指導線是非強制性的,這個非強制性讓工資指導線在很多人看來像是個“雞肋”:說它重要吧,企業不會把它當回事,即便工資指導線上升,企業也會假裝看不見;說它不重要吧,在工資指導線下降的時候,企業又會拿它出來說事,似乎此時的工資指導性就是“金科玉律”。當非強制性的工資指導線遇見選擇性執行的企業時,工資指導線確實讓人覺得有些無用,或者說只是看上去美好。
如此說來,對工資指導線強制執行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可事實如此簡單嗎?工資的水平與整個經濟的走勢密切相關,在經濟增長速度放緩的情形下,工資指導線難免下滑,此時需要的是專業的判斷而不是道德的評價。更重要的是,每個行業、每家企業,其具體的經營情況不同,如果拿一個整齊劃一的工資指導線強制企業執行,其結果可能不是保護了員工的權益,反而損壞了企業的正常經營,并最終傷及員工的切身利益。這就是所謂的好心辦壞事。當企業的情形千差萬別時,工資指導線還就只能是非強制性的。客觀地說,這種制度設計才是理性的。
那么,員工的權益只能在非強制性的工資指導線下無助搖擺嗎?也不是這樣。因為,員工的權益并不是由工資指導線保障的,工資指導性只是一個外在的參考數據而已。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中,員工的權益更應該有集體協商制保證——由員工和企業進行集體協商,對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內容進行商定。而既然是充分協商,各方的利益訴求就可以得到最大程度地達成。如果,員工真的覺得企業對自己不厚道,他們就可以在協商中表達訴求,或者訴諸于相應的仲裁部門。這取決于員工的意愿,更取決于訴求渠道和相關制度的建設。
換句話說,工資指導線其實是需要集體協商制度做支撐的。如果沒有真實而有效的集體協商制度,則工資指導線確實是“雞肋”,根本無法起到應有的指導作用。而如果工資指導性是合理的,其執行又有集體協商制度作支撐,則工資指導線就可以起到其應有的指導作用,從宏觀上對員工的權益進行調控和保障。所以,對于工資指導線的下滑沒有必要大驚小怪,也不應該怨天尤人,工資指導線本來就是非強制性的;關鍵是,是否有完善的集體協商制度跟進,以保證員工的話語權和博弈權,以保證工資指導線可以”落地生根”,不至于又遭遇企業的選擇性執行。(李劭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工資指導線 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