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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發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
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胡璐、林暉)農業部近日發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以全面推進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制度建設,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辦法將自8月1日開始實施。
本次辦法主要提出了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價與信息發布等制度。其中,耕地質量調查包括耕地質量普查、專項調查與應急調查。耕地質量監測,將以農業部耕地質量監測機構和地方耕地質量監測機構為主體,構建覆蓋面廣、代表性強、功能完備的國家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對耕地土壤理化性狀、養分狀況等質量變化情況開展動態監測。耕地質量評價包括耕地質量等級評價、耕地質量監測評價、特定區域耕地質量評價、耕地質量特定指標評價、新增耕地質量評價和耕地質量應急調查評價。
農業部和省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每5年發布一次全國耕地質量等級信息和省級行政區域耕地質量等級信息,定期發布年度耕地質量監測報告。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司長曾衍德表示,我國耕地長期高強度、超負荷使用,退化、污染、基礎地力下降等問題突出,已成為制約農業可持續發展和糧食綜合能力提升的關鍵因素。
“制定這一辦法,將通過對耕地質量管理工作進行頂層設計,推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發展。并通過摸清耕地質量家底,掌握變化動態情況,提出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的具體建議。”他說。
下一步,農業部將通過建立健全耕地質量調查監測體系,建設完善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制定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價規程,構建耕地質量數據庫等措施,確保全國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落到實處。(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農業部 發布 《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