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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課外培訓安全風險不容小覷
2014年至今,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已經辦理多起“老師”猥褻學生的刑事案件,雖然整體數量不算大,但呈現出明顯的上升趨勢。
此類案件存在隱蔽性強、影響惡劣、易給年幼被害人造成心理創傷等特點,且多發于各類培訓班,尤其是一對一的單人教學過程中。從猥褻學生的這些“老師”看,基本上都學歷不高,沒有前科劣跡但也沒有官方的教師資質。
2016年5月的一天,7歲的小孟在父親的陪伴下來到派出所報案,稱自去年12月至今,已被自己的葫蘆絲老師龍某多次猥褻。這名課外培訓班的所謂老師以教授小孟練習呼吸的名義,觸碰小孟身體部位,而小孟遭猥褻一事直到其與父親無意中聊天提及,才最終被發現。
類似這樣的案例,近年來頻繁見諸報端,早已不罕見?!斗ㄖ迫請蟆酚浾邚谋本┦谐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2014年至今,該院未檢處已經辦理了多起“老師”猥褻學生的刑事案件,雖然整體數量不算大,但呈現出明顯的上升趨勢。據檢察官介紹,此類案件存在隱蔽性強、影響惡劣、易給年幼被害人造成心理創傷等特點,且多發于各類培訓班,尤其是一對一的單人教學過程中。
涉案“老師”多無正規資質
7歲的小孟找到龍某學習葫蘆絲是家長的安排。
龍某其實并不是擁有教師資質的真正意義上的“教師”,案發前他是北京一村委會的干部,但在聲樂上有一定的特長,也兼職教授一些兒童樂器知識。跟他學習的人多了,“名聲”便不脛而走。
小孟的家庭條件不錯,家里還有一個哥哥。父母一直想讓孩子學點樂器,有一技之長,聽說龍某招收聲樂學生,便慕名而去,為11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都報了名,分別學習吉他和葫蘆絲。平日里,兄妹兩人一同上課,上課地點就在小孟家樓下的小區活動室。怕干擾兄妹二人學習,父母每次都是把孩子交到“老師”手里就離開了,從沒想過這樣會有什么風險。
但恰恰就是在這一對一的課程中,龍某在對小孟進行葫蘆絲輔導時,聲稱要教小孟練習腹式呼吸法,把手伸進了小孟的衣服,觸摸其腹部,進而將手伸入底褲觸摸其陰部。年幼的小孟覺得“老師”的這個行為有點奇怪,但是一直不明所以。哥哥雖然稍年長,也沒有發現“老師”上課時的行為有什么不妥之處,所以兄妹倆也就沒有向父母特別說起。
直到有一次,小孟的父親與女兒閑聊時問起葫蘆絲學習的事,小孟一五一十地說到了“老師”具體怎么教他,父親馬上發現不對,經仔細詢問后決定報警。
龍某被抓后交代,他之前一直教小孩學習樂器,從來沒有過猥褻的行為。對于小孟,他起初也只是想好好教她,后來教著教著就產生了不好的想法。一次接觸中感覺占了便宜,便有了第二次。
朝陽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檢察官齊志杰告訴記者,在朝陽區檢察院今年上半年辦理的3起“老師”猥褻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都是家庭條件比較不錯的家庭,但找的都是類似龍某這種并沒有什么資質的“老師”,都是通過別人介紹了解“老師”后慕名而去,且大多數都選擇的是藝術類課程。而從猥褻學生的這些“教師”看,基本上都學歷不高,沒有前科劣跡但也沒有官方的教師資質,案發之后均表示除了被害學生之外,未曾侵害過其他人。
隱蔽性強學生易受多次侵害
齊志杰說,由于此類案件多發生在授課過程中,因此具有相當的隱蔽性,最常見的作案手段就是犯罪嫌疑人利用未成年學生的年幼無知和對“老師”權威的信服,在教授課程的過程中,哄騙學生進行超出正常授課范疇的身體接觸。在朝陽區檢察院辦理的數起此類案件中,被害人都不是第一次遭受來自同一“老師”的侵害,一般都是發生數次之后才被家長發現。
“猥褻學生的事件最容易發生在一對一的授課過程中,但也并非集體上課就絕對安全?!饼R志杰說。
在孫某一案中,孫某作為舞蹈“老師”在某正規培訓機構教授街舞課程,授課形式是多人集中授課。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孫某還是利用在課上教被害人劈腿的過程中,用自己的衣服遮蓋住一名10歲女孩的下體多次實施猥褻行為。直至有一次,孫某找借口將被害人單獨留在練習室進一步實施侵害,恰好被害人的母親推門而入。在此情境下,小女孩向母親袒露了真相,母親隨即報警。
齊志杰介紹說,此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是利用父母不在場的便利條件,而且多數都發生在寒暑假和周末。
保護孩子免遭侵害需多方合力
對于此類案件的查處,檢察官介紹說,由于案件多發生在隱蔽空間,因此在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上,言詞證據所占比例相對較大。被害人已經是學齡兒童,基本能夠清晰地講述受侵害的情形并指認犯罪嫌疑人。同時,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和最初發現被侵害實施的人,其證言同樣重要。
“在辦理此類案件時,還有一個關鍵的環節,就是對未成年人的充分保護?!饼R志杰說,在身體上遭受侵害的學生,他們的心理也會不同程度地受到傷害,對于他們的隱私保護和心理干預必須與案件辦理同步進行。一是對被害人的證據及時固定,避免多次詢問對被害人造成多次傷害,同時必須關注對被害孩子的心理疏導。
據了解,目前,對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開展心理疏導已經成為北京檢察機關辦理案件的一項標準內容,在此基礎上,對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檢察機關認為有必要的還會委托專業機構,對其開展心理干預,避免其在心理上遭受嚴重創傷。例如,朝陽區檢察院就已經與北京市朝陽區心聲社會工作事務所、方舟社會工作事務所、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中心等機構建立起了穩定的合作關系,一旦發現涉案未成年人有接受心理輔導必要的,便會向家長提出建議,并幫助家長委托專業人員開展工作。
然而,事后的補救畢竟只能是“亡羊補牢”,朝陽區檢察院結合所辦理的案件建議,為了避免孩子遭受“老師”猥褻等案件再次發生,需要家庭、學校、社會三方形成合力。作為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的時候,一定要提前對“老師”的資質、評價有審慎的了解,對于未成年人兒童的私教授課,盡可能選擇同性“老師”,家長最好能全程陪伴,避免把孩子單獨與陌生人置于相對私密的空間內。在課程進行中,多聽聽孩子對“老師”的評價和反饋。與此同時,家長和學校一定不能忽視對孩子的性教育,至少讓孩子知道自己身體的哪些部位是不能暴露的,一旦受到侵害一定要第一時間向家長求助等常識。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假期 課外培訓 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