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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尚未收到滴滴和優步中國的經營者集中申報
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記者王優玲)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2日說,商務部目前尚未收到有關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
“按規定,凡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申報條件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中申報標準的,經營者均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沈丹陽在商務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說。
根據《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一)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范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二)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此外,《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四條還指出,經營者集中未達到本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但按照規定程序收集的事實和證據表明該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法進行調查。
據悉,滴滴出行1日宣布與Uber(優步)全球達成戰略協議,滴滴出行將收購優步中國的品牌、業務、數據等全部資產在中國內地運營。雙方達成戰略協議后,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將相互持股,成為對方的少數股權股東。Uber全球將持有滴滴5.89%的股權,相當于17.7%的經濟權益,優步中國的其余中國股東將獲得合計2.3%的經濟權益。(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經營者 中國 集中 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