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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王冬梅:高度重視農民財產安全問題
調查發現,我國很多地區農民財產安全問題比較突出,需要引起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近年來,農村侵財類案件居高不下,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村越來越多的青壯年長年外出打工,很多家庭都是老人和孩子留守,家庭“空巢化”現象突出,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二是法制教育不到位。農村未成年人輟學在家,三五成群聚合成小團體,無所事事、吃喝玩樂,為了追求刺激和錢財,直接危害農民的財產安全;三是部分村集體經濟落后,無財力采取防控措施;四是基層領導對農民財產安全的形勢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也不同程度上存在著重經濟發展輕安全的傾向。
為切實解決好農民財產安全問題,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 縣鄉黨政領導應把解決農民財產安全問題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盡快加以解決。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通過土地改革不斷擴大農民的財產權,并和其它所有制財產同樣不可侵犯。“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解決好農民財產安全問題,保護好農民的財產安全應是縣鄉黨委政府的重要任務。
二、 各級財政應加大扶持力度,幫助經濟薄弱村健全治安防控體系。搶劫、搶奪、盜竊(以下簡稱“兩搶一盜”)等侵財犯罪高發區,多在地處偏遠、經濟條件差的農村。受經濟條件制約,部分農村無財力購置治安防控設備,無財力組織群防群治。各級財政應在農村平安建設中,按照“卡口到鎮、監控進村、技防入戶”的要求,對經濟落后的農村地區加大財政投入,幫助其健全治安防控體系。
三、 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積極探索群防群治有效形式。一是成立義務巡邏隊。組織身體條件較好,家庭事務較少,思想境界較高的中老年男性公民,定時定點義務巡邏。二是成立村級“治安協會”。在政府引導和村委會督導下,由群眾自發組織,治安共保、資金自籌、專款專用,立足民情、借助民力保護農民財產安全。三是購買平安家園保險。引入保險公司的力量,按照自愿的原則,以鄉(鎮)政府為主體,以綜治辦組織協調為主導,以契約化管理為手段,組織群眾參加財產保險。
四、 搞好嚴打整治,對農村侵財犯罪保持高壓態勢。要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農民財產侵權問題突出,“兩搶一盜”犯罪活動猖獗的地區,建立健全社會治安形勢評估預警,及時開展嚴打專項行動,依法嚴懲犯罪分子,確保“兩搶一盜”等侵財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特別要加大打擊盜竊牲畜、農電水利設施、農機具等生產資料和搶劫、搶奪、破壞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力度,遏制各類違法犯罪,有力保護農民的財產安全,增強農民群眾的安全感。
五、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創新宣傳形式,充分利用宣傳車、公益廣告、漫畫書、錄音、錄像、案例介紹、現身說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方法 ,聯系學校、發動村委會,進校進村開展法律宣講、個案說教,有計劃的進行普法教育,特別要加強對農村在校和無業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深入到轄區村街,有針對性的宣傳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村民的安全防范意識,加強村民的自我保護手段,鼓勵農民聯合預防犯罪。
(作者系民建會員、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編輯:吳靜怡
關鍵詞:王冬梅 農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