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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子撿到近8千元 還失主時扣下4千元還要辛苦費
云南男子李先生來海口辦理還貸業務時不慎將7952元現金、身份證和銀行卡丟失。經過3天的努力和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李先生終于找到撿東西的男子。然而,讓李先生沒想到的是,該男子只歸還3952元現金、身份證和銀行卡,另外4000元被其扣下了。
一云南男子在海口丟失7952元和證件
據了解,李先生貸款在海口買了一套房子。8月8日,他專程從昆明飛到海口辦理提前還貸業務。當天下午,李先生按計劃辦理完相關事宜。18時許,他突然發現裝在包里的外套不見了,而外套里裝著7952元現金、8張銀行卡及身份證。李先生說,發現財物丟失后,他立即返回銀行尋找。
李先生找到銀行和附近KTV的保安,調取監控視頻發現,8日17時26分,他的外套從包里掉到地上,17時42分,一名身穿藍色衣服的男子騎電動車經過,撿走了外套。經過3天的努力,11日上午,李先生在文華路海韻裕都小區內找到了撿他財物的男子。
一裝修工撿到后扣下4000元才歸還財物
撿到李先生財物的男子一見到李先生首先反問他:“你怎么知道是我撿的?”李先生向該男子提供了監控視頻,對方才啞口無言,承認自己撿到了東西。李先生將當時他和該男子的對話都錄了下來。視頻顯示,該男子剛開始并沒有立即表示歸還財物,而是稱“錢已被我花了,只能歸還證件和銀行卡。”該男子表示,他拿3000元買了一輛電動車,親戚拿走1000元去旅游。經過10多分鐘的交談,該男子終于同意“有條件”歸還李先生的財物。最終,李先生只拿回了身份、銀行卡和3952元現金,另外4000元被該男子扣下,而外套也被該男子銷毀了。
據了解,該男子姓王,湖北人,今年50多歲,在海口從事裝修工作。
“他最后還向我索要100元辛苦費。”李先生告訴記者,王某剛開始并不想歸還撿到的財物,后來還“討價還價”。“他看上去不像一個壞人,但他的一些言行確實讓我感到驚訝。”李先生說。
部分受訪市民稱撿到他人財物會主動歸還
近日,記者在海口隨機調查時,多數受訪市民表示,做好事不應該圖回報。海口市民孫阿公認為,王某撿到東西并沒有主動歸還,而是失主主動找上門后才“無奈”歸還,因此,他的行為并不屬于做好事。
“他不應該借機扣下失主的錢財。”市民孫女士認為,王某的行為有些不厚道。
市民張女士表示,撿到東西應歸還失主,不應該主動索要酬謝。“如果失主主動支付酬謝,收取適當的酬謝無可厚非。”張女士說。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