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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牛肉粉“增味”,吸引更多食客,竟在牛肉原湯中加入罌粟粉。近日,經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張啟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張啟在播州區南白鎮常青園路經營原湯牛肉粉館,當其得知添加罌粟粉會使牛肉湯變得非常鮮美后,便在牛肉原湯中加入罌粟粉,為此吸引了不少食客。今年2月15日清晨,公務員考試成績優秀的劉某在該店吃了一碗牛肉粉后,便到公安機關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結果卻在相關檢測中發現尿液呈陽性,差點被認為是涉毒人員。劉某懷疑是早晨吃的牛肉粉有問題,于是進行舉報。經播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檢測,張啟經營的牛肉粉紅油原湯內含有罌粟堿。
(劉代春 李丹)
編輯:玄燕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