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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達州女老師為賺“外快”被騙上百萬 父親跳樓自殺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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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通過親戚朋友廣泛搜羅需要就業的學生或社會青年,根據工作崗位不同,收取幾萬元不等的介紹費;另一方面通過自己的上線,幫助這些人安排高速收費員、銀行柜員、火車乘務員等工作。其中,幾萬元的介紹費一部分給上線,作為安排工作的酬勞或其他用途,剩下的則自己截留,作為從中牽線搭橋的報酬。
從2014年開始到2016年上半年,達州一名女老師羅云(化名)一直在從事這樣一份“兼職”。羅云的父親患病,家庭經濟壓力大,她希望通過這個“兼職”賺點“外快”。這個看似一本萬利的生意,不料卻出了意外。羅云不僅沒能賺到“外快”,反被自己的上線騙了100余萬元。
打開“賺錢”門道 網友介紹認識上線
羅云,達州市達川區某學校的一名老師,由于自己父親身患癌癥,又與前夫感情不合離婚,家庭經濟壓力較大。2014年,羅云通過網上認識的朋友了解到,可以通過幫別人介紹工作賺取“外快”,便心生羨慕。并通過網上的朋友,認識了可以幫人安排工作的李勇,李勇也是羅云認識的第一位上線。
李勇很快為她打開了“賺錢”的門道,并讓她嘗到了“外快”的甜頭。據羅云介紹,2014年,她通過上線成功安排學生到火車站上班,介紹費是每人2.5萬元;2015年,又成功安排3人到重慶某高速做收費員,介紹費是每人6000元。同年,通過后來的上線成功安排2人到成都繞城高速做收費員,介紹費是每人5萬元。
老上線安排工作受阻 介紹22人給新上線
有了前面成功安排工作的經驗,和“第一桶金”帶來的刺激,羅云在這條路上越來越有信心,步子也越來越大。2014年下半年,羅云向自己的第一位上線李勇又介紹了5人,準備安排到火車站上班,每人介紹費3.3萬元,但未成功。
在老上線安排工作受阻的情況下,羅云并未停止腳步,而是通過李勇又結識了新的上線劉林。隨后,羅云把在李勇處安排工作受阻的5人又介紹給新上線劉林,同時另介紹17人,前后共計22人,準備安排到火車上工作。
據其介紹,按照劉林的籌劃和安排,這22人中,8人準備安排到動車組,14人到普通車;16人準備到成都段,每人2.2萬元,6人到重慶段,每人2萬元。
幾經周折
學生終于上車實習 4個月后回家等消息
2015年3月,劉林通知這22人到成都培訓,接待這些學生的是成都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相關人員,每人收取4300元的培訓費。隨后,該公司工作人員將學生送到成都某中專學校進行為期3個月的培訓學習。
當3個月的“培訓學習”結束后,這22名學生被告知回家等消息。2015年9月,又被通知到成都專門培養鐵路員工的某學校考上車的有關資格證。羅云說:“到目前為止,這些學生都只看到了分數,沒拿到證。而且當時有兩個學生沒考過,我又另外給劉林拿了錢,讓他走后門。”
學生們一等再等,終于在2015年的12月收到了劉林的通知,劉林告訴學生可以上車實習了,三個月后轉正。在正式上車前,這些學生又被安排到成都某技工學校進行了1個月的培訓。不料,這些學生在火車上實習了4個月后,卻再次被告知,回家等消息。
羅云說:“這些學生在火車上跑了4個月,一分錢工資都沒發。今年7月,我帶著學生到成都市勞動局、成都鐵路公司去,才給他們每人發了1800元。后來我了解到,當時劉林讓學生去實習,說3個月后轉正都是騙人的,其實是當時正值春運,鐵路上需要人。”
再介紹8人到信用社 38人到高速公司
據羅云介紹,就在自己給劉林介紹學生到火車上工作的同時,劉林告訴她,還有其他門路可以走,比如信用社、高速公司等。羅云又向劉林介紹了8人準備安排到信用社,38人準備安排到川東高速公司。在準備安排到信用社的8人中,其中5人參加四川省信用聯社的招聘,3人參加成都市信用聯社的招聘,介紹費等安排成功后再具體核定,但每人必須先交5萬元的定金。
羅云說:“我只收到了兩個學生的定金,其中一人2萬,一人3人。8個人總共需要的40萬定金,我全部打給了劉林,除去兩個學生交的5萬元,其余35萬都是我借錢墊的。”
今年2月,羅云陪著準備安排到省聯社的5人到成都,在劉林介紹的一家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陪同下,前往溫江某學校準備“補差額”報道注冊,然后進行崗前培訓,但卻被人告發。因此,未報到注冊,也未培訓成功,當天返回達州。在回到達州10多天后,又被劉林通知到成都某大學培訓,但仍未成功。
羅云說:“前面連續兩次都出了問題,我有點擔心,但勞務公司的負責人信誓旦旦地告訴我絕對沒問題。還告訴我可以不培訓,后面直接安排工作。”
準備安排到成都市信用聯社的3人,則被劉林安排到成都另一所大學進行培訓,交了2680元的培訓費,但仍未安排工作成功。“后來又被他們忽悠著到其他銀行去面試,但也一直沒成功。”
據羅云介紹,準備安排到高速公路做收費員的38人,在劉某及其介紹的勞務公司老總的兩輪“面試”下,通過了26人,交了3800元的培訓費,培訓了1個多月后回家等消息。同樣,這26人的介紹費也要等安排成功后再核定,只需先交1.6萬元定金。
發現上當 走上討債路
父親跳樓自殺
從羅云給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提供的收條顯示,羅云分別于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10日,分別向劉林付款83.6萬元、8萬元、14萬元,共計110.6萬元。另外,還有兩筆未計入內。在收條上還注明,“若安排不了,全額退還。”
羅云先后三個批次共介紹58人給劉林,但這些人的工作一直未落實。今年4月左右,羅云終于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于是走上了討債路。同時,部分給羅云交了定金的學生,以及她的債主也紛紛向她討要債務。“我當時給劉林交的定金中,除了學生給我的部分錢,其他基本都是找親戚朋友借的。”
據羅云介紹,她在向劉林討債的同時,已經向成都當地警方報警,但因為是經濟糾紛,未予立案。羅云后來陸續從劉林處要回了11.5萬元,“沒過多久,劉林就被成都雙流公安局拘捕了,據說是因為其他案件。”后來,羅云回到達州,在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分局立案。
近日,羅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剛剛處理完父親的后事。“我父親知道我欠別人很多錢后,自己在家里跳樓自殺了。”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