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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修繕長城,還是“自毀長城”?
古長城被弄成慘不忍睹的小馬路,這哪是修繕,分明是自毀長城。對這種行為,絕不能因為頂著“修繕”、“保護”的帽子,就可以免責。
位于遼寧綏中縣小河口的長城簡直被毀了!有網友爆料,這段“最美野長城被砂漿抹平”。
公開資料顯示,小河口長城是全國文物重點保護單位,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坐落在永安堡鄉西溝村一帶雄險陡峭的燕山山脈上。由于雄踞于險峻的山嶺,所以又有“第三八達嶺”之稱。
現在,古長城被弄成慘不忍睹的小馬路,文物價值被大大損害。這哪是修繕,分明是自毀長城。對于這種行為,必須追問清楚,絕不能因為頂著“修繕”、“保護”的帽子,就可以免責。
當地文物部門解釋稱,此次修繕屬于搶險工程,由于部分地段的長城有險情,游客肆意蹬踏,雨水大的時候順著墻體流下,長城有倒塌的風險,所以需要進行修繕,整個修繕過程合理合法,修繕工藝也沒有問題。
誠然,長城是國寶,依據《長城保護條例》規定,對長城進行修繕應當依照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當地文物部門不經申請,和國家文物局下的批復,斷不敢妄為。
但問題在于,《長城保護條例》同時規定,長城的修繕應當遵守不改變原狀的原則。長城段落已經損毀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倘若小河口長城損毀到難以修繕的地步,就應該圈起來作為遺址保護;如果還能修繕的,就不能改變原狀。這兩個原則是長城保護的基本要求,相信當地文物保護部門是知道的。
而此番修繕過的小河口長城,不只是被改變了原狀,用于加固的材料已經抹平了長城,原有的方磚和條石被覆蓋,完全看不出原貌。局外人或許不了解長城修繕的工藝,但“修舊如舊”、“保持原狀”還是懂的。違背了基本原則,強調什么工藝都是站不住腳的。
更何況,這樣的修繕還可能毀掉長城。因為如果要重新恢復原狀,勢必要將原先加固的材料去掉,如此一來,則極有可能對長城造成更大的損害。
所以,對于此次修繕,必須追查清楚。從根本上說,這已涉嫌破壞文物,必須由司法機關介入,對此立案,根據長城的破壞程度,追查相關責任方的法律責任,依法懲處。比如當地文保部門在這一過程究竟哪里出了問題,以致釀成如此后果。這顯然不是文物局相關負責人一句“沒想到”、“確實難看”即可完事的。同樣,對于施工單位,是否具備施工資質,在施工過程中,是否嚴格依照《長城保護條例》要求進行,也同樣需要由司法部門調查。
事實上,近年來,諸如此類的破壞性修復文物并不少見,其根源就在于違法違規成本太低,事后很少有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存在立案不送、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現象,對相關責任方的懲罰往往不痛不癢。此次切勿再“重蹈覆轍”,如此“破壞性的修復”,也需要有個法律上的說法。
□廖保平(媒體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遼寧綏中縣 古長城 小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