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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駕駛”汽車上路需法律先行
無人駕駛汽車在安全、技術問題解決后,還需要法律的配套跟進。
美國打車軟件公司優步9月14日推出無人駕駛汽車載客服務,在美國匹茲堡上路試運行,成為美國首個推出無人駕駛汽車載客的公司。當天,4輛車型為福特Fusion的無人駕駛汽車亮相街頭。它們配有多個攝像頭、GPS以及探測天氣和道路狀況的雷達系統和其他傳感器,在匹茲堡復雜多變的道路上行駛載客。
無人駕駛汽車不過是人類讓機器為自己干活模式的更進一步發展,它的本質是人工智能(AI)將部分和大部分替代人的工作。以今年阿爾法狗戰勝人類棋手以及無人駕駛汽車載客成功作為標志,人們已經進入人工智能的新時代,也是人類第6次技術革命的重要組成部分。毫無疑問,這樣的時代只會讓人們的生活越來越美好和便捷,盡管面臨這樣的變革還有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以及不可避免會遇到或大或小的麻煩和不利。
早在1957年,科技人員就對無人駕駛汽車的制動控制系統進行探索研究,力圖解決無人駕駛汽車的安全問題。經過數十年的研究,在這方面嶄露頭角的有美國英偉達公司(NVIDIA Corporation),還有現在優步的先進技術中心與卡耐基梅隴大學,兩者合作打造了人工智能(無人)駕駛軟件,并成功進行了試運營。
人工智能用于汽車駕駛要經歷自動駕駛到無人駕駛的多個階段,現在優步公司推出無人駕駛汽車載客服務已經證明,人工智能已經跨越了這其中的多個階段,即從無自動化到駕駛輔助、部分自動化、有條件自動化和完全自動化5個階段,這后一個階段就是無人駕駛。無人駕駛汽車甚至沒有任何駕駛結構,沒有方向盤、踏板、后視鏡等,即使汽車出了問題,也是通過遙控的方法干預和解決。
但是,出于安全的保證,此次優步的無人駕駛服務還是在車上配有兩名工程師,其中一人坐在駕駛座上,準備在棘手的路段隨時控制車輛,另外一人則監控汽車的動態。也就是說,此次還沒有完全實現無人駕駛,但是離這一天不會太遠了。美國信息處理服務公司(HIS)估計,到2025年,車內人工智能系統的數量將從2015年的700萬臺增加至1億2200萬臺,國內的業內專家認為,10年之內將有100萬輛無人駕駛汽車進入人們的生活。
無人駕駛汽車可以制造出來,但它們能否上路又是另一回事。因為這不僅牽涉安全,也涉及社會的兼容性,即需要以什么樣的法規和管理來接納無人駕駛汽車。這實際上提出了一個人們一直糾結但總是不能解決的問題,人工智能模擬的人腦是否等于和優于人腦,尤其是面臨復雜多變,甚至瞬息萬變的路況時。盡管無人駕駛汽車安裝的視覺和指揮操作系統堪比人眼和大腦,但遇到一個皮球滾到車前方時,人工大腦會不會像人腦一樣能意識和分析到后面很有可能跟著一個跑上來撿球或追球的孩子,從而提前踩剎車,這也需人工智能深度“學習”。
今年5月7日,美國特斯拉汽車公司生產的一輛S型電動轎車在自動駕駛模式下發生撞車事故,導致40歲的司機身亡。7月1日,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又發生了一起可能涉及特斯拉自動駕駛系統的交通事故,但未造成人員死亡。對這兩次事故,美國的調查報告尚未出來,但不可避免提出了人工智能自動駕駛或無人駕駛汽車的安全問題。
另一方面,如果沒有法律法規的全面配合,無人駕駛汽車也難以上路。1968年聯合國制定道路交通公約,全球大多數國家都簽署了這個公約,其中規定,汽車的控制者必須是人而非電腦。但是,2016年2月,美國改變了這一法律,允許無人駕駛汽車上路。這從法律上解決了無人駕駛汽車行駛權問題。9月20日,美國交通部發布針對從事無人駕駛技術廠商的指導意見書,這是美國聯邦政府層面發布的首份指導意見,標志著未來在全美范圍的無人駕駛監管框架將逐步成型。但是,隨后的一系列法律和規定顯然也必須要跟進,例如,無人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甚至是死人極多的事故,該找誰來承擔法律責任?
在安全、技術問題解決后,還需要社會和法律的配套跟進,如此人類才能真正進入人工智能的新時代。
□張田勘(學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無人駕駛 汽車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