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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辦不完兩張證,這效率“沒誰了”
據9月25日新華社報道,近日,因不動產登記環節“腸梗阻”,河南省鄭州市多次出現“買房人得不到房、賣房人得不到錢”的尷尬局面:偌大一個鄭州市,28天僅發出42份不動產權證書。
出現如此“辦證難”,鄭州有關部門給出的解釋是,目前該市房管、國土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整合,使不動產登記相當于要走完兩套程序,一是房屋交易程序,二是不動產登記程序。而不動產登記慢還有權籍調查復雜的因素,以往儲備的土地信息數據較少,現在需派人到房子所在地進行實地測量、制圖等,人手不夠。
2015年3月1日施行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明確,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森林林木所有權、海域使用權等都應進行不動產權利的統一登記。說白了,不動產權證可以實現多證合一,把一個人名下的所有不動產都登記到一個證書上,“一證了然”。
國家出臺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初衷或目的是什么?是為了整合部門職責、減少多頭管理,方便企業和群眾。顯然,從鄭州的情況看,這些目的還沒達到。
事實上,此番制度的推行不僅是公眾不動產權屬、權益的整合,也對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機制、方式和效率提出了要求。2015年10月,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于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房屋交易管理銜接的指導意見》明確,房屋交易和登記業務辦理盡量在一個服務大廳,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平,實現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規范化服務。一年過去了,鄭州市的房管、國土部門不僅沒有互通有無、信息共享,而且也似乎沒有“合署辦公”的跡象和努力,至于工作效率和質量,更是不能指望。
在簡政放權的背景下,一個省會城市的行政管理和服務如此停滯不前實在讓人“嘆服”。“合署辦公”很難實現嗎?是涉及權力的重要劃分,還是人員的調配?如果都打自己的小算盤,誰來管百姓的如意不如意呢?
在一些城市,不動產登記工作已經全面展開并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推行得很順利,一次性告知、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的方式和效率,有口皆碑。那么,那些做不到的城市,是做不來還是不想做?
“不動產徹底‘不動’了”——老百姓如此評價,相關部門可還“受用”?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一天 辦不完兩張證 效率“ 沒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