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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收停車費是對公共資源的侵占
在門前畫幾條白線、放幾個障礙物、寫一個收費牌,就成了停車場?這是近日一位市民在河南開封市晉安路上看到的情景。公共場地,不能成為個別人斂財、收費的“唐僧肉”。國慶小長假來臨,相關部門應管一管。(9月27日《人民日報》)
伴隨著汽車從精英消費向大眾消費過渡,“停車難”、“停車貴”已成為一種尷尬的現實。當停車場變得有利可圖,一些“有頭腦”的人們就動了“歪心思”——馬路原本是一種公共空間,卻通過圍欄、圈占的方式將公共產品變為私人的利益蛋糕。“就地收停車費”成本低廉,收益卻很客觀,看似一本萬利,實際上卻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失范行為。
就地收停車費不僅是對公共資源的竭澤而漁,更是利用公共資源來謀取私利,將開放性的公共空間演變為封閉性的“私人領地”。這樣的公私混淆,說到底是價值追求迷失與錯亂的產物。
就地停車收費增加了老百姓的出行成本,進一步加劇了“停車難”、“停車貴”。按照道路交通的相關法規,如果該公共空間可以用來停車,所有的社會成員都可以免費享受這一公共服務。如果該公共空間不能用來停車,違章停車不僅得不到法律的庇護,反而要接受相應的規訓與懲罰。
荒誕、滑稽的就地停車收費之所以上演,就在于社會規范在某些時候淪為“稻草人”,缺乏應有的震懾力與約束力。當失范行為的違規成本偏低甚至是零成本,投機心理就會潛滋暗長。在節假日,停車難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就地停車收費不僅讓老百姓承受了物質損失,也讓他們承受了精神傷害。更為關鍵的是,他們或許還會遭遇“投訴無門”的困境,利益表達“說了也白說”。
破解“停車難”、“停車貴”既需要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及用地政策,從根本上緩解供求矛盾,也離不開對現有停車資源的合理、充分利用。一方面,通過“閑時車位分享”、機關車位開放等多種路徑,提高停車資源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給那些“鳩占鵲巢”的行為戴上“緊箍咒”,讓有限的停車資源“好鋼用在刀刃上”。(楊朝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收停車費 公共資源 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