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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教齡津貼、夜班津貼一直在“沉睡” 媒體:該漲漲了
前幾天,不少高校學生結束實習時,實習工資被要求按800元起征點、20%的稅率繳納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這件事在網絡上引起了大家的熱議。國家稅務總局回應,“這是一些企業誤用稅收政策”。但對于這一36年未作調整的稅種征收標準,大家仍舊非常關注。
小編通過整理發現,除了勞務報酬,稿酬個稅征收標準也已有36年沒有變化,教齡津貼、夜班津貼標準也是分別沉睡30年和20年。 近些年,我國經濟社會狀況和居民工資收入水平都發生了較大變化,這些征稅標準是不是也應該調整調整?這些補貼也該漲漲了!
勞務稅征稅標準36年未變
勞務稅指對從事如設計、裝潢、安裝、制圖、表演等技藝所獲得的勞務報酬征收的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所得。
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按每月收入減除費用800元,就超過800元的部分納稅。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滿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其余額納稅;四千元以上扣除20%后納稅。
36年前的工資個稅標準和勞務報酬所得差不多,但36年過去了,工資個稅的扣除標準已調整為3500元/月,勞務稅的計算辦法卻依然是雷打不動的800元。差別有多大,看看下面這個例子你就明白啦!
稅前待遇為4000元,假設不存在社保公積金,按工資個稅標準,繳納個稅=(4000-3500)×3%=15元。
而按勞務稅標準計算,則要繳個稅=(4000-800)×20%=640元。
稿酬個稅標準36年未變
稿酬個人所得稅是針對稿酬所得制定的稅制。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稿酬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并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現行稿酬征稅標準也是從1980年中國個稅法頒布起開始施行,雖然到現在其間有過一些調整,但起征點800元一直沒有變過。
現在,社會上出現了許多職業作家、網絡作家和自由撰稿人,有政協委員曾建議,應減免作者稿酬所得稅,現行的稿酬征稅起征點“影響了廣大文字工作者的創作熱情”。
教齡津貼30年未漲
教齡津貼是指國家發放給教師的津貼,根據教師從事教育事業的教齡的長短對教師進行工資外的補貼。中小學教師和職業學校教師均可享受該項津貼。
我國從1986年7月1日起,開始實行教齡津貼制度,按規定:教齡5年—10年的每月3元;10年—15年的每月5元;15年—20年的每月7元;滿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但現實情況是,30年前,“教齡津貼”約占教師工資總額的1∕10左右,是一個不小的數目;而時至今日,即便是從業20余年的老教師,這筆補貼依然是10元。
夜班津貼沉睡20年
夜班津貼是為了保障夜間從事生產工作職工的身體健康,調動一線職工生產積極性而制定的津貼標準。夜班通常指企業在22時至次日6時這一時間段,安排勞動者工作且時間達 2小時及以上的情形。
但對于夜班津貼,國家層面并未出臺過相關規定,各地制定的標準不一,資料顯示:上海、江蘇執行的是1995年的政策,距今已21年未漲,其中,夜班連續工作12小時,津貼標準僅為4.4元;福建、山東執行的是1997年的政策,距今19年沒漲;湖南執行的是2005年的政策,距今11年沒漲;河北執行的則是2008年的政策,距今8年沒漲。
高溫津貼參差不齊
高溫津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而制定的補貼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但不同地區差距大: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月;最低的為廣東省,為150元/月,廣東這一政策從2007年實施至今9年未漲。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約24元/天,最低的為貴州、河北,8元/天,僅為天津的1/3。
低溫津貼淪為“紙上談兵”
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中提到了“低溫津貼”: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低溫津貼雖有規定,但沒有相應的實施細則,執行起來很難,加之不少職工并不知情,維權意識較差,企業也就選擇睜只眼閉只眼。
農民工少有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基金給女職工發放的生育期間的工資,即產假工資。生育津貼的多少與勞動者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直接相關。計算方式為: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在2015年的全國兩會上,政協委員、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表示,通過對歷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進行分析,農民工生育保險參保率一直很低,2008年僅有2%,直到2013年,才達到6.6%,女性農民工的生育保險權益沒有得到保障。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