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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個人信息倒賣現象猖獗,而銀行正在成為信息泄露的源頭之一。某銀行行長倒賣客戶信息案件近日再次引起人們的警覺。分析人士表示,個人信息倒賣已經形成一條黑色利益鏈,要想有效遏制這種現象,需要從立法以及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等多方面入手。
信息泄露成災
四川綿陽警方最近破獲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抓獲包括銀行行長在內的犯罪團伙骨干分子15人、查獲公民銀行個人信息257萬條、涉案資金230萬元。此前也有銀行員工通過獲取的征信系統查詢賬號登錄銀行內網,獲取公民個人征信報告50余萬份,以30-5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各級中間商。
目前,個人信息倒賣現象猖獗,不少人都遇到過類似的遭遇。北京一位王女士表示,自己前幾天剛在一家互聯網金融平臺咨詢完貸款事宜,馬上就接到了其他互聯網金融平臺打來的電話,詢問她是不是在某平臺申請了貸款,并聲稱自己平臺也能提供相同業務。
而劉先生最近也差點因為個人信息泄露造成財產損失。劉先生在兩天前收到一條顯示為某家股份制銀行發來的短信,短信提示劉先生的銀行ETC卡過期了,并發來一條鏈接。劉先生心懷疑慮,到銀行網點進行咨詢,工作人員表示,劉先生的ETC卡并未過期,提醒王先生別點鏈接,鏈接可能有木馬病毒。劉先生和王女士都存在同樣的困惑。自己的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
利益鏈條難斷
事實上,如今個人信息泄露成為困擾每個人的問題。一張火車票、一張快遞單、一次個人信息登記、一條朋友圈都有可能成為信息泄露的源頭。由于利益的驅使,個人信息倒賣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消費者的個人信息經信息源頭售賣給信息中介,中介再把信息倒賣給推銷領域,甚至將這些信息流向一些詐騙團伙。
對于這些非法竊取個人信息的行為是如何量刑的?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指出,銀行行長和其他主體非法出售個人信息的行為沒有本質區別,只是信息來源不同;銀行行長具有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其獲取到的信息具有準確性高、數據龐大的特點,法院在量刑時,有可能綜合考量案件的全部情況,將其作為情節嚴重的因素之一,從重處罰。
對于具體處罰依據和處罰程度,王德怡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消費者維權難
但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講,個人信息遭到泄露時,很難追蹤到信息在哪個環節被泄露,自行維權成本太高、時間太長又難以獲得成效。
王德怡也表示,對這種公民信息被泄露或出售的情形,法律上并無應對的良策。因為非法利用他人信息實施的精準營銷或精準詐騙,法律只能事后監管和處置。公檢法的司法資源有限,這類案件侵權成本低、查處難度大,實踐中被查處的案件鳳毛麟角。法律并未提供經濟、便捷、有效的制裁手段,這種狀況在短期內難以有所轉變。
“必須加大對違法者的制裁方能有效制止這類侵權行為。”王德怡建議,在未來的法律中,為公民信息被泄露案件引入更強的民事保護機制。例如,允許被騷擾的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因該民事訴訟所發生的包括調查費、律師費、公證費訴訟成本均由侵權人負擔;建立對侵權人的懲罰性賠償機制。
北京商報記者 劉雙霞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