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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確定
近日,國家海洋局和財政部共同批復“十三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確定天津濱海新區、南通、舟山、福州、廈門、青島、煙臺、湛江等8個城市為首批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
今年9月,財政部、國家海洋局聯合印發《關于“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支持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沿海各省(區、市)海洋與漁業廳(局)、財政廳(局)擇優推薦1~2個沿海城市作為備選示范城市,并報兩部門評審確定。確定后的城市,將可以獲得中央財政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
同時,財政部、國家海洋局從兩方面完善支持政策,推動示范城市發展。一是進一步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加強中央和地方聯動,推動海洋經濟轉型升級。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引導,鼓勵和支持示范城市政府加強政策集成,以政府補貼產業創新為主,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和支持方式,引導更多資源要素投向海洋產業。二是實行產業鏈協同創新和孵化集聚創新,加快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升海洋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為集中創新資源,示范城市要圍繞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海水淡化產業,支持產業鏈協同創新,支持產業孵化集聚創新,提升海洋產業園區、孵化器等的自主創新和孵化聚集能力。同時,要優化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策,引導相關產業朝著分工細化、協作緊密的方向發展,為提高海洋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夯實基礎。
首批8個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中,天津濱海新區將探索科技引領、市場主導、環境優化的產業聚集創新發展模式,初步建成深海油氣開發配套裝備和海水淡化關鍵材料等中高端產業鏈;青島將努力構建先進的海洋產業體系,基本形成園區支撐、產業鏈優化聚集發展的新格局;煙臺將探索形成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的有效模式,建成區域特色明顯,發展勢頭強勁的海洋經濟創新發展體系;南通將推動沿海、沿江跨領域、跨區域協同創新,促進海洋高端裝備產業和海洋生物產業向中高端邁進,并向綠色化轉型;舟山將通過統籌協調推進,集成要素資源,形成一批創新型龍頭企業和中小微企業,重點產業向中高端邁進,促進海洋經濟轉型升級和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福州將加強產業國際合作,促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發展,提升海洋生物和海洋高端裝備產業地位;廈門將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密切產學研合作,形成一批中高端產業鏈和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湛江將創新海洋科技成果轉化交易模式,形成科技創新驅動海洋經濟發展新模式,建立較完善的區域創新體系,基本建成高端化、高質化的海洋生物和海洋高端裝備產業體系。
國家海洋局科學技術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示范城市建設,可以促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新態勢的形成,引領和帶動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海洋相關產業的創新發展,推動海洋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創新 海洋 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