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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商家準備好了,監管呢?
距離買買買的“雙11”還有兩周。此時,厲兵秣馬的不應該只有商家,更該全情投入的是我們的各類監管部門。
距離買買買的“雙11”還有兩周,但“節日”氣氛卻已經營造得頗為濃厚。
天貓“雙11”晚會上會有哪些明星出現?京東“認真購物、買點好的”的言外之意是什么?11月11日那天的交易額最終會鎖定多少億元?就連你刷淘寶店鋪,隨時都能感受到商家備戰“雙11”的氣氛,甚至朋友也會問一句,“購物車里存了多少,銀子備足了嗎”,一切似乎都蓄勢待發。然而等一下,去年“雙11”期間,價格欺詐的商家得到懲罰了嗎?銷售假冒偽劣的商家,被封店了嗎?快遞野蠻分揀,今年能避免嗎?其實,筆者只想問一句,“雙11”即臨,商家都準備好了,監管準備好了嗎?
“雙11”這個由商家自造的購物節,不知不覺間已經來到第8個年頭。低價促銷放大了人們的購物欲望,將成交量的雪球越滾越大,也早已成為全民購物的狂歡節。然而,每一次的狂歡之后,問題總是不斷出現,與節前的愉快氣氛形成鮮明對比。國家相關部門曾多次發布《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數據顯示,網上消費者因各類侵權遭受的損失居高不下,“雙11”后消費者的投訴也明顯增多。
不可否認,無論是商家還是快遞行業,在這8年中,都在努力升級服務,但在愈發激烈的競爭之下,價格欺詐、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現象,卻并不見根本性好轉。一則數據可以窺見電商競爭之激烈:截至2015年僅淘寶上的商家就超過800萬家,真正賺錢的不足30萬個,僅占5%;天貓商城店,6萬多個賣家,不虧本的不足10%。如此紅海一片,藏匿一些違法違規的商業行為,也不奇怪。
任何事物從誕生到成熟,總有其發展過程。然而,與電商巨頭在消費領域上的不斷升級相比,政府各種監管動作,卻顯得力度總是差一點。今年,一個可喜的變化是,國家發改委同多家部委邀請阿里巴巴、騰訊、京東、順豐速運等8家互聯網公司,共同簽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協議書》,對“刷單”等不誠信行為說不。除了“刷單”,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其他各部門會動真格下功夫管理嗎?
比如,去年“雙11”之后,快遞暴力分揀時有曝光,很快,《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在2015年11月16日起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當年12月15日截止。自征求意見以來,新規對快遞員拋扔踩踏快件,冒領、私拆、倒賣他人物件等行為的高額處罰備受輿論關注。此后,《快遞條例》就行駛在“最后一公里”,遲遲未能正式出臺,公眾期待以“快遞”的速度推進立法。
再如,今年9月底,剛剛成立的電子商務12315投訴維權(杭州)中心和網絡商品質量監測(杭州)中心,其主要功能就是解決網絡跨區域、跨境消費維權難題。兩個國家級中心成立時,國家工商總局消保局負責人曾對外表示,“實行線上線下一體化來監管,確保我們能夠營造一個良好的網絡消費環境,讓廣大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的時候,能夠更放心的購買,更舒心的去消費。”這個“雙11”,恰恰是檢驗中心監管效果的時候,切莫讓消費者失望哦。
另外,中消協也在近日表示,會在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期間檢測相關商品價格變化。但是,公眾更期待的可能不是事后的通報,而是在搶購來臨之前就公布各種數據和價格明細,讓消費者在消費之前就有“知情權”。如此,對于平臺的監督也能提供一定的數據參考和形成定價壓力。
凡此種種,監督監管各部門的努力,社會看到了,但監管是否真正落地,讓消費者見到實效,才是檢驗監管是否有效的唯一標準。此時,厲兵秣馬的不應該只有商家,更該全情投入的是我們的各類監管部門。正如先賢所言,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法律監管的速度,不能落后新的商業形態發展的速度;政府監督的力度,更不該輕于商家玩貓膩所能夠獲取的利益。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天貓 京東 商家 監管 雙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