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開車過小區 留下買路錢
外來車輛圖快,小區業主則不想被人打擾,矛盾和沖突由此產生。值得反思的是,如果城市公共道路足夠暢通,沖突本不該發生。
據廣西電視臺新聞頻道報道,最近有不少南寧市民反映,通過南寧市尚城街區小區的道路要交“過路費”。該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小區在沒有收費之前,每天差不多有 5000輛次車輛從這兒經過。現在收費以后少了一點,大概每天有1000輛次車輛經過。
“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錢。”當然,同樣是收“買路錢”,剪徑劫財的強盜和設卡收費的小區,有著本質不同。古時沒有《物權法》,強盜隨隨便便扯根繩子就收費。小區收費則大不一樣了。《物權法》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也就是說,小區業主對小區內部道路有充分的自主決定權。
小區收“買路錢”,首先值得關注的有兩個方面:一是小區業主是否授權物業公司這么做,二是物價部門是否審核批準了收費標準。前者涉及業主權力,后者則關系到收費的合法性。
有些車主寧愿掏“買路錢”也不想繞道,因為外面的道路太難走。這樣的小區內部道路,其實承載了一定公共職能。就全國范圍看,外部車輛借道小區的現象比比皆是,有些出行攻略還把借道小區當作“獨家秘笈”。外來車輛圖快,小區業主則不想被人打擾,矛盾和沖突由此產生。值得反思的是,如果城市公共道路足夠暢通,沖突本不該發生。
被外來車輛“借道”的小區往往占地規模很大,繞道費時間。推廣街區制,實施“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不僅有助于盤活道路資源,而且有助于擺脫“大馬路依賴癥”,走出大拆大建的誤區。
在推廣“窄馬路、密路網”的過程中,不少“巨無霸”小區就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從這種角度看,解決小區收“買路錢”,不僅需要考慮如何保障公民權利的問題,還要考慮如何完善公共服務、推動城市規劃理念創新的問題。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小區 買路錢 道路 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