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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草案》11月7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將于2017年9月1日實施。該法規增加規定:“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這一條款在教育界引起軒然大波。民促法新規落槌,對教育行業哪些機構和企業影響最大?北京商報《教育周刊》舉辦了教育沙龍活動,邀請國際學校、培訓機構、投資機構、專業機構等資深人士對民促法相關法規問題進行了探討。
國際學校審批將受限
現有學校需修改課程體系
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規定: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這一條款在業界引起爭鳴,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必須是非營利的,此法規的制定將會對教育行業有什么影響? 做少兒圖書出版的北京世紀東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韓閩紅認為,根據現行的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因此可以理解為,義務教育是強制性的。而國際教育研究學者陳霓表示,對于家長來說,給孩子選擇在哪上學是自己的權利,家長可以選擇公辦小學,也可以選擇國際小學,為將來孩子留學做鋪墊。
曾經做過多年留學工作的卡思科領導力學院中國辦公室主任張哲表示,“解讀這條法規需要明確制定此法規的出發點是什么,試想,在美國的本土上能否建立一所中國化的學校呢?答案是不可能的,但在我們國家,義務教育階段的國際學校有的直接和國外大學接軌,新法的規定是我國教育主權的彰顯,對于直接和國外大學接軌的民辦國際學校影響較大,以后的審批可能會受限制”。
據業內人士估計,在我國國內直接和國外大學接軌的民辦國際學校并不多,大概有200多所。有的國際學校雖然被稱為“國際學校”,實際上與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課程體系沒有本質區別。凱文研究院院長陳斌認為,新法實施之后,與國外大學直接接軌的國際學校,需要按照我國義務教育的教學大綱,對課程體系進行整改。義務教育階段的國內課程和國際化課程是相融合的,不是互相對立的,這需要國際學校在教研上下功夫。對此觀點張哲表示贊同,國外的教材在國際學校進行落地研發,做本土化的國際教學,這就需要國際學校拿出營收中較大的比例去投入。做了多年國際教育的山西通寶育杰學校校長詹文齡表示,實踐證明,用國外IB課程的教學方法學習漢語的《四書五經》,效果是很好的。
民校、培訓機構
需向素質教育轉型
修正案規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
修改后的民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確可以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但在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可以營利。在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除了民辦國際學校,還有義務教育考試體系之內的民辦學校,比如三四線城市的小學和初中。
修改后的民促法對于這類民辦學校會是怎樣的限定呢?新東方優能中學教學負責人夏夢迪認為,目前三四線城市的民辦學校,是對當地教學優質資源短缺的補充,而修改后的民促法是在北京中高考改革方案公布之后的政策環境下實施的,中高考改革方案導引我國內地教育由應試逐漸向素質教育方向轉變。在義務教育考試體系之內的民辦學校需要按照中高考改革方向進行創新。
教育部公布的數據中,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民辦學校數分別占民辦學校總數的90%、6.6%、3%、0.4%。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占比為6.6%,實際上沒有辦學證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培訓黑戶有很多。業內人士認為,根據相關規定,培訓機構需要在當地教委取得辦學資格證,才可以做培訓。但是大多數培訓機構沒有辦學資格證,結果造成培訓機構市場很不規范。
“有的培訓機構可以說是強化了應試教育的弊端,讓孩子沒有節假日地補課,并且以提高分數為目的,做出不提分不要錢的廣告等,這類培訓機構在新法實施后,需要面臨創新和轉型,哪個機構能夠跟上中高考改革的步伐,哪個機構就有望取得辦學資格證,合法地進行培訓。”移動互聯網教育基金創始合伙人尉遲道坤表示。
而佳一教育人力資源總監孫志娟表示,如果國家按照民辦學校的要求來規范課外培訓機構,那么需要給培訓機構的教師和公立學校一樣的社會地位和評定職稱的機會。希望民促法的細則對培訓機構師資方面進行詳細規定。
在市場和政策間平衡
十年后教育將變局
修正案規定,非營利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據了解,中國教育在線今年10月22日發布了《2016年中國出國留學發展趨勢報告》。該報告指出,我國以中學生為主體的低齡留學生發展迅速,而且,赴美讀中學的小留學生增長強勁。截至2015年11月,赴美就讀的中小學生高達34578人,占在美就讀的國際中小學學生的52%,并將繼續保持兩位數增長比例。留學的市場需求每年在增加,在市場和政策間如何平衡,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解析該政策時表示,此法的實施不設置統一過渡期,不要求現有民辦學校在此時間(2017年9月1日)之前進行選擇。“這就是政策開明的地方,既尊重了市場, 又給了國內教育加速向素質教育轉型的機會。”韓閩紅表示。
談到將來的資本走向,尉遲道坤表示:“作為投資者,在新法規細則沒有出臺前,資本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持審慎態度。目前包含中小學的國際學校,招生不僅不會受任何影響,還會隨著將來國際學校審批受限,招生人數大漲。”“其實對于包含中小學的國際學校,小學和初中階段是非營利性的,而高中階段可以是營利性的,這樣的國際學校依然可以生存得很好。”黃夢迪認為。
而丹城資本投資經理饒天林表示,此法規在法律上明確可以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這有利于推動義務教育階段之外的早幼教、高中、職業教育等教育企業上市,但是不會減少借殼上市的教育企業的數量,原因在于借殼上市是為了縮短上市周期,有利于資本的快速運作。修改后的民促法在明年實施之后,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面臨結余全部用來辦學的問題,陳霓認為,新法實施后,對于注冊為非營利辦學的民辦學校國家會進行審計和檢查。
尉遲道坤表示,義務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修改后的民促法是對教育功利化、商業化的糾偏。從長遠來看,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不適宜要求資本有快速回報的投資機構來辦學,而是有教育情懷的企業家、慈善機構捐款來辦學。修改后的民促法出臺對教育行業影響是巨大的,只不過當下并不會非常明顯。十年后,新法規影響下的教育格局將形成。北京商報記者 劉亞力/文 陳偉/攝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