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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取消“證明自己還活著”等奇葩證明
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記者烏夢達)記者16日從北京市政府獲悉,北京將取消、調整74項政府部門要求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一些“證明自己還活著”之類的奇葩證明將被廢止。
北京市編辦介紹,目前北京市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共190余項,內容五花八門,涉及婚姻家庭、住房服務、社會保障、收入財產、醫療衛生、戶籍身份等10多類,要求開具的單位涉及市、區政府部門以及法院、群眾團體、銀行、保險、民航、鐵路等國有企事業單位。
“總體來看,這些證明在社會管理中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多、怪、亂、假”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干擾了基層正常工作,損害了政府形象,基層和群眾反響強烈。”北京市政府審改辦負責人表示。
此次被取消的證明中,就有要求“證明自己還活著”的情況。此前,北京市人戶分離的80歲以上老人領取居家養老助殘券、90歲以上老人申領高齡老人津貼等,民政部門都需要老人自己提供“健在證明”。而改革后,申請人只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由政府部門自己通過信息系統進行查詢核對辦理。
類似的取消證明有33項。如“查驗、登記進入本市的成年流動人口婚育情況”證明,原來需要外來人口提交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的婚育情況證明,需要從北京跑回老家,此次調整為通過全國流動人口婚育電子化平臺查詢辦理,不再要求提交戶籍地鄉、鎮政府開具證明。
北京市編辦負責人介紹,基層證明之多,關鍵是上級部門和單位要求基層開具的多,這是問題的根源。
為此,北京市要求,各區政府按照“誰設定、誰清理”的原則,各部門對要求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開具的涉及群眾辦事創業的各類證明清理,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可以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者信息共享辦理的、可以提供證件辦理的、能通過申請人書面承諾、簽字聲明辦理的,證明一律取消。
北京市編辦負責人表示,規定所有的上級政府部門不要求基層開證明,從根本上徹底鏟除奇葩證明生存多年的土壤。
北京市政府審改辦介紹,今后,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外,一律不得再擅自增設新的證明。確需調整增設的,要分別報送同級政府審改辦審核同意。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證明 取消 北京市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