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黨派·聲音>好聲音 好聲音
民建黃海翔: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資的若干建議
近年來,隨著實體經濟的不斷下滑,以及不對稱的互聯網金融爆發式增長,公安機關對涉及非法集資的案件年立案數由過去的兩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萬起。今年一季度,立案數更是多達2300余起。涉案金額超億元案件明顯增多,特別是近期發生的“e租寶”、“泛亞”、“上海申彤大大”、“中晉系”等案件危害巨大。非法集資事件集中爆發活動呈現出高發、多發、涉案人員多、涉案案值大等特征。非法集資活動從2001年至今已經歷了3次集中爆發高潮期。以下結合筆者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及了解到的一些問題,圍繞非法集資風險的防范和化解問題提出若干建議。
首先,非法集資形成的根本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1、 層出不窮的騙術
目前來看,非法集資已由過往的高息攬儲向更隱蔽的方式進行轉變。但萬變不離其宗,非法集資大多批著華麗的外衣,取得投資人的信任,隨后進行步步為營的欺詐活動。不論是泛亞、大大、中晉這些P2P公司也好,還是金朝陽這類培訓機構、水果營行這類連鎖機構也罷,無不是打著強大的股東背景,什么官二代、何鴻燊之子、香港富商之類的幌子,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他們抓住老百姓的從眾心理,利用明星效應、虛設公司的股東背景,以高大上的辦公場所取得老百姓的信任。但所有這一切都是禁不起推敲和驗證的。
2、 老百姓的資金貶值太快
在實際案例中,很多受騙的投資人反映,他們對那些非法集資的公司起初也是抱著懷疑的態度,但是目前我國的銀行存款和銀行理財利率低,通脹率卻較高,近期人民幣又開始進入貶值區間。不少人為了超高的收益率,指望自己不是接最后一棒的人,抱著如此僥幸心理投入到非法集資活動中去,最后落得血本無歸的下場。甚至市場上還滋生了一些職業投資人,通過在各家理財公司之間奔波,不斷收取高額利息,享受免費旅游,領取各種禮品。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有些人辛苦幾年,只要碰到一家公司出問題,就傾家蕩產。因此,近期隨著人民幣貶值速度的加快和我國常年居高不下的通脹率,特別是在養老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老年人為了自己生活保障,被精心包裝的非法集資騙局欺騙也就成了大概率時間。
3、 傳統金融行業的壟斷經營導致無創新動力
我國傳統金融行業三大板塊銀行、證券、保險由于大多數由國資壟斷經營,導致傳統金融行業的超高資產收益率,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場競爭,在60%IRR(Internal Rate of Return,內部收益率)的情況下,傳統金融行業缺乏創新動力,從而導致了互聯網金融這一新鮮事物一經問世,迅速從銀行吸引了大批的資金。我們國家更是用了不到三年的時間,發展成數十倍規模于西方互聯網金融花了十年時間營造的規模。
4、 監管層面的監管不到位
筆者在2013年曾經和上海市某區經偵支隊隊長,專門就互聯網金融的龐氏騙局問題進行溝通,據該隊長表示,當時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是,不出現擠兌都是合法的,一旦出現擠兌,即使流程再合規,也是非法的。這樣的政策在我國不僅是在互聯網金融行業存在,在很多領域都存在這樣的問題,那就是我們平時經常說的“不管就亂,一管就死”。而且今年4月14日成立的國家層面的“打非辦”更是由十四部委共同組成,雖然管理歸口于央行,但是,對于打非辦這樣一個廳級單位來說,市場監督管理權、相關人員的傳喚權等行政權力都不在其職權范圍內,導致最終監管滯后甚至監管無法落實。
5、 法律體系不完善
目前我國關于非法集資的法律處理流程還是執行“先刑后民”的原則,導致很多時候“人抓了、公司倒了、但錢也沒了”的現象。之前轟動全國的吳英案,更是出現了在資產處置過程中的,處置資產被賤賣,最終導致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失的結果。另外,不完善的法律也導致老百姓很難真正界定正常理財與非法集資之間的區別。
為防范非法集資風險,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措施:
1、 加強金融教育,引導百姓正確判別理財產品
目前各大銀行的電子屏都會顯示遠離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但是類似的宣傳還是浮于表面,形式大于實際。我們應該通過更多的渠道、更多的形式向老百姓提醒,選購金融產品的注意事項。特別是對于目前的騙術,我們應該教會對于理財產品真偽判別的五要素“股東背景、盈利模式、風控體系、關聯企業、行業布局”,通過這五個要素的判別,基本上能把那些包裝的所謂華麗外衣給看破。
2、 加快金融市場改革,構建多層次金融市場
目前之所以互聯網金融盛行,還是由于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多,民間資本存款多;中小企業融資難,老百姓投資難”的兩多兩難問題所導致。而造成這一困局的根本原因是原有的國有金融體系下,金融機構缺乏創新動力,做事束手束腳,怕承擔風險。所以,只有打破金融行業的壟斷格局,引入市場競爭,提高金融服務質量,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兩多兩難的困局。通過構建多層次金融市場,解決我國目前面臨的資本市場難題。
3、 明確監管主體,賦予行政執法權
針對目前監管不利的現狀,應盡快明確央行為監管主體,并且該監管主體的行政級別應不低于副部級,并賦予相應的行政執法權和協調相關公檢法司法機構的權利。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監管政策的落實和監管措施的快速響應。
4、 完善金融體系的法律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關于非法集資的法律條款僅限于《公司法》、《中國人民銀行法》、《證券法》、《刑法》等有限的法條。但上述法律對于金融領域的限制范圍都很狹窄,如果使用現行法律,將會遏制很多正常的投融資行為。因此,我國急需出臺例如《放款人條例》、《反高利貸法》、《民營銀行法》、《不良資產處置條例》等相關法律。同時,在非法集資案件爆發后,關于問題企業的資產處置方面應引入第三方的專業律師事務所進行資產處置。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要最終減少非法集資案件的發生,還是要通過發展經濟、完善法律體系來實現,真正做到藏富于民、依法治國。因為只有經濟發展了,老百姓不會為了生活發愁,才不會抱著僥幸心理被高利吸引;只有經濟發達了,我們的全民受教育程度才能提高,老百姓的金融意識才能提升;只有法律體系完善了,違法成本提高了,才能減少人們鋌而走險的可能;只有法律體系完善了,老百姓的資金才能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討。
(作者系上海鹽商金融光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編輯:韓靜
關鍵詞:非法集資 互聯網金融 高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