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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百姓有“食品安全感”
委員談落實食品安全法之“嚴”
去年,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其因“標準嚴、監管嚴、處罰嚴和問責嚴”被冠以“史上最嚴”頭銜。
法律實施后,如何真正樹立權威讓“嚴”落實,從而綁住食品安全違法者不計后果向利益狂奔的雙腿,成為備受關注的重點。24日,在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上,委員們就此提出諸多方面的看法與建議。
操作性上的具體和細分,是法律落實到位的一個前提。在全國政協常委徐輝看來,在細分專業領域尚缺乏具體的法律規范,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還需盡快出臺。“建議完善食品安全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分品種形成更多細分領域的食品專門法律法規,實現立法的精細化?!?/p>
“新食品安全法對公安機關、行政部門案件相互移交和公安機關查處行政案件的相關情形進行了規定,但在具體操作層面缺乏配套制度,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難?!比珖f常委吳剛也有類似看法,在修訂出臺新的實施條例之外,他同時建議,“盡快督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快地方立法步伐?!?/p>
最嚴的法律,還需最嚴格的執行。賈楠委員建議,要用“該活則活,該死則死”的市場鐵律,引導生產經營者以健康與安全為準繩,規范生產經營。政府部門要形成合力,加強日常監管,從危機應對到風險預防,確保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安全。
食品安全重在預防。目前新食品安全法宣傳的重點和針對性不強也是委員在調研中普遍發現的問題。
對此,賈楠、彭靜等委員提出,加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宣傳培訓,努力構建涵蓋食品安全所有職能部門、所有社會公眾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立體宣傳體系,構建多維度、全方位的“報、刊、網、視、信”宣傳體系,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
食以安為先。在委員們看來,完善法律本身,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建立全面的法律宣傳體系,是將法律威懾力落到實處的重要條件。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為食品從業者帶上“緊箍咒”,提高公眾安全感,營造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編輯:薛鑫
關鍵詞:食品 安全 政協委員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