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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學社閻建國:增強制定民法總則前瞻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11月23日在成都就制定民法總則召開座談會。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中央委員、法律專門委員會主任,北京信利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閻建國出席會議并建言。
閻建國說,民法總則作為統領民法典基礎規則,應注重民法體系的構架和完善,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及趨勢,增強前瞻性。閻建國就此提出7點建議。一是突出保護民事權利核心立法價值。明確民法作為民商事法律關系立法的基本法地位,將民事權利行使邊界與保護,即行使民事權利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利、尊嚴及自由規定在基本原則中,規定尊重他人人格尊嚴、權利自由,倡導規則意識和契約精神等積極行為模式,盡量少的勿為模式。二是明確法人性質的非法人組織地位。三是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民事主體地位,符合條件的可以取得法人資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除國家以外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唯一組織體,應明確其性質的功能、成員權利義務保護及其他相關配套制度設計,與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政策相匹配,更好促進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四是將民事權利行使的基礎規則以法律條文明確規定。重視民商事法理精神和邏輯在法典制定中指導作用,將一些最基本法理和原則體現在法律條文中;開放式羅列民事權利,為將來可能產生新的權利留出空間,將權利行使再進一步細化;以單獨法條規定權利保護制度,肯定自力救濟,明確公權力救濟途徑,突出對權利保護的重視及其在民法總則的地位和作用。五是將民事訴訟時效修改為四至五年。堵塞“老賴”鉆法律的空子,以更好保護債權人利益,助力誠信社會建設。六是取消民法總則草案中個體工商戶的概念。個體工商戶是改革開放初期特殊產物,帶有一定歧視色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公司等企業組織形式日趨穩定健全,《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已經能滿足相應盈利組織需要。七是打造陽光透明立法體系。擴大民法典征求意見范圍,廣泛聽取法學家、教授、研究員、法官、律師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的意見,加快編纂《民法典》。制定編纂時間表,加快編纂速度,提高《民法典》科學化、系統化、民主化水平。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副主任李適時、委員沈春耀、信春鷹(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中共四川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東明,四川、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重慶等11個省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及工作人員40余人出席座談會。
編輯:韓靜
關鍵詞:民法 閻建國 制定 九三學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