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近日出臺《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辦法》規定,涉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或違法線索的舉報,并經查證屬實的將給予獎勵。獎勵標準視違法案件的貨值金額,設定了50-300元、500元、2000元檔次,其中貨值金額5萬元以上(含)不足100萬元的,按照貨值金額的5%一次性獎勵,超過100萬元的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食品 安全 舉報 貴港 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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