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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通報3起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4日,省紀委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此前兩天,中紀委通報的9起典型案例中,1起涉及江蘇。
南通市通州區五接鎮婦聯主席、民政助理陸平利用職務便利,在負責申報審核困難大學生慈善助學金工作時,弄虛作假,將兒子(不符合條件)列為資助對象,違規獲取助學金5000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責令退繳違規所得。
常州市金壇區東城街道河頭村(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張小俊、副書記兼經濟合作社社長徐春平、會計莊美芳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政府審核拆遷補償工作中弄虛作假,為徐春平等3戶(不符合條件)獲得76.38萬元的實物與現金補償。3人還采取虛增拆遷附屬物補償款等手段,騙取、私分財政資金17.38萬元,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徐州市銅山區張集鎮水口村黨支部原書記鄭帥將村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款111.4萬元據為己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好處費11萬元。鄭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省紀委指出,對管轄范圍內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堅決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通報曝光典型案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通報 風和 腐敗 江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