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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華:文化園區不能“重有形、輕無形”
近年來,各地紛紛依據自身資源優勢和產業特點,雨后春筍般建起了各類文化園區。文化園區鏈接了信息、創意、科技、金融、人才和市場需求等文化產業發展要素,又集聚了文化企業、研發機構、大眾傳媒、藝術家工作室、物業管理和教育培訓機構等文化產業發展模塊,對文化產業發展可謂“功不可沒”。不過,不少地方綜合實力很強并有較大知名度的文化園區并不多。部分文化園區甚至出現了“重有形園區、輕無形服務”“有文化企業、缺產業鏈條”甚至虧損、關門等問題。
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一是同質化惡性競爭,集聚效應不明顯。不少文化園區遵循政府導向模式,沒做深入的可行性調研,盲目跟風,重復建設,同質化現象嚴重。同類型文化企業在價格上惡性“砍殺”,品牌上相互傾軋,資金上互相擠壓和人才上互挖“墻角”等。二是盈利模式單一,虧損現象嚴重。大多數文化園區運營公司盈利模式單一,僅做“二房東”,通過賺取租金差價和做一些簡單的園區配套服務等維持生計。三是專業人才缺乏,創新能力不強。四是借文化之名,行房地產之實。許多文化園區打著文化創意的牌子,做的實際上是房地產買賣。
要解決上述問題,應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文化園區和文化企業解決供需錯配問題,并以優化制度供給為“支撐點”,由注重規模向注重質量、由粗放式發展向集約化發展轉變。
創新考核,提升規劃供給水平。政府在城市規劃中應立足長遠,依據本地獨特的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選擇其他地區難以競爭的優勢,對相關行業進行分類篩選,確定資源配置方向和策略,再進行文化園區規劃設計。一般情況下,文化園區專業化程度越高,文化企業聚集規模越大、越快,越容易形成上下游齊備的“產業鏈”,越容易形成“集聚效應”“市場效應”和“品牌效應”。
創新機制,提升利潤供給水平。要使文化園區做到有持續的創新“造血”能力,一是要構建合適的盈利模式,提升利潤供給水平。二是要創新方式,提升人才供給水平。三是要創新機制,提升資本供給水平。文化園區應為文化企業提供建立金融投資對接服務機制、建立金融投資信息平臺、舉辦金融投資知識培訓、互相擔保或集合發債等服務。
創新思維,提升融合供給水平。政府要推動文化園區和文化企業轉換思維方式,研究融合模式,搭建融合平臺,拓展融合廣度深度,完善融合技術鏈、資金鏈、人才鏈、信息鏈、服務鏈和政策鏈,將文化與科技、文化與金融、文化與旅游、文化與體育、文化與商貿、文化與制造業、文化與農業等融合起來發展,增加文化產品和服務附加值,從而使文化園區真正成為市場主體、交易設施、內在機制和市場規則等相對完備的“生態系統”,造就適合文化企業發展壯大的“生態環境”。
作者:江蘇省社科院《江海學刊》副主編、研究員 陳清華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陳清華 文化園區 文化企業 研發機構 大眾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