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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協委員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10多年后被公訴
中國致公黨海南省委員會網站截屏12月23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中國致公黨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省政協委員潘成立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一案,經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公訴,由海口市美蘭區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中國致公黨海南省委員會網站截屏
據此前公開報道顯示,早在2005年5月17日,債權人海南海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藥公司)依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5)瓊民再終字第1號民事判決書,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南一中院)申請,對債務人海南誠利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利公司)進行強制執行,依法追償3800324.20元人民幣的債權。
公訴機關指控,上述案件執行了10多年,誠利公司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多次轉移財產,至今未向海藥公司履行債務。
當天庭審現場,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坐在被告席上的潘成立,對指控罪名的多條證據,以“斷章取義”“無中生有”予以辯駁。
由于本案證據較多,12月23日的庭審持續到中午12時30分才結束,主審法官宣布此案擇日再審。
當天中午庭審結束后,潘成立接受了南海網記者采訪。據其介紹,誠利集團如今就是一個“空殼”,集團所有的工廠、員工宿舍、設備等等,均已經被法院拍賣,根本沒有能力償還。“過去我們確實有能力償還,那時候此案的標的額才290多萬,但對方要求的(數額,含利息滯納金)太高,商量不下來。”潘成立說,由于公司與其他債權人之間也有經濟糾紛,加上企業經營不善,期間,公司的資產先后被法院拍賣,如今已經沒有償還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截屏12月23日上午,南海網記者登錄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在“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系統查詢,發現海南誠利集團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為潘成立)名列其中。該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對于已經生效的法院判決,被執行人全部未履行。
記者登錄中國致公黨海南省委員會官方網站,通過“領導機構”查詢,發現有關潘成立的個人簡介顯示:潘成立,廣東陽江人,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1980年11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致公黨。現任中國致公黨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省政協常委,海南誠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海南企業家協會副會長,海南省消費者協會副理事長,海南名牌企業協會副會長,海南省工業經濟聯合會副會長。
記者同時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海南省委員會網站查詢發現,潘成立的名字先后出現在政協海南第四、五屆、六屆委員會委員名錄上。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 政協委員 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