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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狗咬人"事件再發酵 狗的主人擬訴多家媒體
原標題:連云港“狗咬人”事件再發酵:狗的主人擬訴多家媒體和微信號
李玲玲右手腕被咬傷
一條被列入禁養名單的德國牧羊犬,咬傷了女鄰居。傷者的男朋友一怒之下,打死了咬人的名貴狗,卻遭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7月,發生在江蘇連云港的“狗咬人、人傷狗、人被拘”事件引發軒然大波。《連云港女“惡霸”》等網帖在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帖主李玲玲以當事人口吻,在該網帖中稱狗的主人陳妮是“女惡霸”,并懷疑狗主人有通天的本領,發出“這個社會人竟不如狗”的感慨,呼吁大家轉發支持。
該帖迅速引起熱議。眾多網絡媒體、微信公眾號紛紛加以轉載,甚至有人扒出了狗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個人隱私信息。陳妮也因此“一舉揚名”,被冠上了“連云港女惡霸”的名號。
近日,陳妮告訴澎湃新聞,《連云港女“惡霸”》網帖的一些內容與事實不符,而一些網絡媒體刊發的《連云港“人不如狗”,警方不能自圓其說!》的文章中貼出了含有其私人隱私信息的內容,這些信息全部公之于眾使她身心遭受了巨大傷害。
陳妮稱,身受流言之苦的她,決定起訴當時轉載上述網帖的兩家微信公眾號。
12月24日,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證實,已正式受理上了上述案件。
當事人:事情真相與網帖有出入
陳妮是愛狗人士,據她介紹,2008年時她買了一條德國牧羊犬,但苦于沒有地方養,便一直將狗寄養在狗舍。
2011年,由于“在海邊,別墅周圍綠地比較多,可以養狗遛狗”,陳妮搬到了目前位于連云區的別墅小區。
陳妮的這條德牧犬,屬于大型犬只,今年已經8歲了。陳妮承認,鄰居們確實會對這狗感到害怕,她也向鄰居們道過歉。所以她平時都是把狗養在家里,只有到晚上10點后,才會牽狗出來遛一遛,“每次也就繞自家附近的綠地遛個500米,十分鐘左右就回來了。”
陳妮說,此前,她的狗從來沒有咬傷過別人。今年7月5日晚上10點過,陳妮照例出來遛狗,正好碰到了鄰居李玲玲也在遛狗。據陳妮介紹,李玲玲的狗可能是泰迪,比較小,“我的狗一看到它就沖上去和它玩,李玲玲害怕她的狗被咬傷,便伸手把她的狗抱回來,結果手伸到我的狗嘴邊,就被咬傷。”
李玲玲在帖子中的敘述是,她同男友王茹一道回家路上,迎面遇見牽著一條大狗的陳妮及其一名男性同伴。雙方走近時,陳妮的狗忽然失控沖出,陳妮并未制止,后就咬住了她的右手腕,至其男友王茹趕到,狗才松口。雙方隨后發生爭執。
當時,李玲玲報了警,在其發的帖子中還附有被咬傷的照片。但陳妮說,李玲玲的傷口“不算嚴重”,“如果德國牧羊犬真的是要咬人,不會僅僅只有一個牙印傷口”。
后來的警情通報中稱,經民警調解后,雙方同意自行調解。
據陳妮介紹,7月7日晚9點過,被李玲玲的男朋友王茹堵門許久的她,終于找到機會出來遛狗。后來,王茹不知從哪沖出來,和另一男子一路持刀追趕該狗,最后砍斷其脊背,狗的血管爆裂,失血過多死亡。陳妮當場報警。
陳妮告訴澎湃新聞,7月5日狗咬傷李玲玲后,她使勁道歉,表示可以賠償。但李不接受,她的男朋友還打電話說他“天不怕地不怕,讓我賠償,但是沒有給我個具體數額”。
陳妮說,7月6日,原本她和李玲玲的母親協商好,打算在8日坐下來好好溝通、解決此事,“沒想到7日晚上對方下了這么個狠手。”
但李玲玲的母親說,陳妮從來沒有道歉,自家也沒提過賠償。“我們要談,陳妮卻說沒時間,所以我們7月7日那天看到她出去遛狗,才氣到了,沖動下發生了那樣的事兒。”
李玲玲在后續的發帖中稱,陳妮的狗是連云港城區禁養的德國牧羊犬,但是其登記的卻是馬犬(比利時馬林諾斯犬)。
據公開報道,今年6月,連云港曾開展城區養犬管理的集中整治,市區公安分局配合各區畜牧獸醫部門對犬類進行集中免疫登記,而后公安機關對非禁養犬進行登記發證,并發放犬牌,但對禁養犬不予發證。
陳妮承認,她的狗并非馬犬,而是德國牧羊犬,屬于22種連云港市區禁養的烈性犬之一。當時,她是在一家寵物醫院辦理的《免疫證》,登記時由于不用帶狗,因此填寫的是“馬犬”,并獲得犬牌。陳妮解釋,連云港公安機關只說明了“哪些犬禁養”,“但是沒有告訴我們之前養的這些禁養犬只該怎么辦,我只能采取這樣的方式來領狗牌。”
網帖引發熱議
今年7月11日,連云港警方委托連云港市價格認定局對被砍殺的狗的市場價格進行認定。后經認定,該狗價值3.6萬元。
7月21日,警方將此案以“故意毀壞財物罪”立為刑事案件展開調查,后李玲玲男朋友王茹被刑事拘留。
李玲玲母親說,砍殺了咬人的狗,卻被刑拘,她們因此心里氣不過,便寫了一篇帖子,“要讓大家來評評理”。這也就是后來傳遍網絡、使事情迅速發酵的網帖《連云港女“惡霸”》。
網帖以當事人李玲玲的口吻詳細地說明了當時狗咬人的情況,并表示在狗咬人后,陳妮均未道歉、也未到家中問候,多次以沒時間為由推脫解決事宜。
此帖一出,各路媒體紛紛轉發、報道,甚至有人找到了陳妮所填的連云港市城區“養犬登記表”,上面載明了其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部分媒體、微信公眾號未將該信息模糊處理后便轉發。
一時間,陳妮被冠上了“連云港女惡霸”的名號,占據了各大頭條。
陳妮對澎湃新聞說,從那之后,不了解真相的鄰居都在背后罵她,有的見面指責,說她怎么能不道歉、不賠償,狗死了活該等。她去買東西,只要簽了她的名字,別人會隨口說,你就是女惡霸啊,或者很久未見的同學或朋友,見了面就問“怎么當上了女惡霸”了。
此外,媒體、公眾號轉載后公布了她的電話、住址,使得她一連幾天都被自稱是記者的人堵門,騷擾和謾罵電話不斷。“我不敢接電話,不敢出門。”陳妮說,“這個女惡霸的頭銜籠罩著我,喘不過氣來。”
狗主人擬起訴多家媒體和微信公眾號
據江蘇電視臺近日報道,王茹刑拘期滿后,警方對其取保候審,并將案件移交給了檢察院。今年9月6日,連云港市公安局連云分局給陳妮下發了撤銷案件決定書,稱收到連云區檢察院的通知,撤銷該案。
至此,事情似乎告一段落。
但陳妮認為,眾多媒體和微信公眾號的轉載,不符合事實真相,還泄露了其私人信息,嚴重侵害了她的名譽權。在咨詢了律師的意見后,她先到連云港公證處進行保全證據的公證。
陳妮對澎湃新聞說,一共涉及30家媒體和微信公眾號。一類是不經核實轉載《連云港女“惡霸”》的媒體。另一類是轉載《連云港“人不如狗”,警方不能自圓其說!》的文章,透露陳妮個人信息的媒體。
12月24日,陳妮認為其名譽權受到了侵害,將黑龍江報迅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連云港微生活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稱兩公司開設的“連云港微生活”和“呼蘭在線”微信號轉載《連云港“人不如狗”,警方不能自圓其說!》一文與事實不符,且非法公布了陳妮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住址等個人信息,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生活,給她造成了精神痛苦。
陳妮要求上述被告立即刪除轉載不實報道、公布個人信息等侵犯名譽權的行為;通過報紙、網絡等方式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5000元,為制止侵權產生的調查公證費、律師費等。
陳妮說,她先起訴這兩家公司,后續還將對其他28個媒體和微信公眾號所屬公司提起訴訟。
12月26日,黑龍江報迅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鄒曉光、連云港微生活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全欣凱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尚未收到法院的傳票,還不知道自己公司被告了。
編輯:曾珂
關鍵詞:連云港狗咬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