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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今年檢方對2369名學生提供法律援助
中新網(wǎng)12月28日電 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張志杰今日介紹,2016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對此類案件中的涉罪學生開展社會調查2586人、提供法律援助2369人,落實合適成年人到場2056人、附條件不起訴547人,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記錄,大大提高了幫助教育效果。
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檢察機關積極參與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關情況,發(fā)布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積極參與防治中小學欺凌和暴力典型案事例并回答記者提問。
張志杰指出,檢察機關貫徹落實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對涉罪學生無論是捕與不捕、從輕還是從嚴處理,都以是否有利于教育、挽救為標準,并將幫教工作貫穿于辦案始終。在檢察機關的幫助下,一大批涉罪學生能夠認真悔過,不少重返校園,完成學業(yè)。
一是制定個性化幫教方案,認真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2016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對此類案件中的涉罪學生開展社會調查2586人、提供法律援助2369人,落實合適成年人到場2056人、附條件不起訴547人,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記錄,大大提高了幫助教育效果。
二是促進涉案家庭更好發(fā)揮監(jiān)護幫教作用。針對涉罪學生家庭普遍存在的監(jiān)護不力、教育不當或者關系緊張等問題,上海、四川、吉林、山西等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采取約談監(jiān)護人、協(xié)助制定監(jiān)護計劃、組織家長學校、對家庭成員進行集體心理輔導等手段,幫助他們改善家庭環(huán)境,提高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幫教能力,形成幫教合力。
三是推動加強對造成嚴重危害,但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學生的教育矯治。天津、上海、江西等地檢察機關對此類未成年人建立了警示訓誡制度,舉辦警示訓誡儀式,開展警示教育;與司法社工、社區(qū)矯正工作人員配合,建立一人一組一方案開展幫教,并設置專人專檔,對其幫教及表現(xiàn)情況歸檔,加強管理;約談其監(jiān)護人,下發(fā)《責令嚴加管教書》,責令加強監(jiān)管;對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教養(yǎng)失職的,探索開展強制親職教育;對監(jiān)護人無力監(jiān)管又有必要的,及時建議監(jiān)護人將涉案學生送工讀學校接受矯治。有的地方檢察機關還把此類未成年人安置在觀護基地進行教育矯正。
編輯:曾珂
關鍵詞:檢方 對學生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