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尋醫·問藥>醫訊同期聲醫訊同期聲
醫院促銷藥品公益還是利益?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玉林中醫院針對老人推出“促銷活動”,到門診開藥滿500元即可獲得禮品。有市民質疑,退休老年人醫保報銷比例較高,醫院在年底醫保起付線“清零”前做活動,有加劇老年人“突擊買藥”嫌疑,造成醫藥資源浪費。
●析理
恐非愛心
而是利益的合謀
醫院把老人請到一起,舉辦中醫講座,給老人送雞蛋,如果開藥,獎品更為豐厚,其實是把醫保資金當成了一塊肥肉,通過“買藥送禮品”這一招,讓醫保報銷比例未用足的老人青睞“買藥送禮品”,自愿在醫院多開藥,醫院就能夠順利地套取到醫保資金。
按照規定,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的銷售方式。有醫保報銷,當年醫保報銷又沒有達到報銷比例上限的老人,是醫院“買藥送禮品”活動的直接受益者,參與“買藥送禮品”也不用承擔任何風險,醫院活動對他們有著相當的激勵作用。老人在醫院開藥獲得禮品,花的不是自己的錢,即使開的藥品不用也劃算,就不難得出醫保報銷不用白不用的結論。老人用足報銷比例,醫院從銷售藥品中獲得更多利益,醫院與老人合謀,結果是“雙贏”。
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套取醫保資金會有相應處罰。
涉事醫院所以敢搞“買藥送禮品”活動,有兩種可能,一是涉事醫院搞這項活動面臨的風險不大,或者遭遇查處的可能性極小,對獲得醫保報銷資金的數額或誘惑較大;二是人社部門雖有針對套取醫保資金者的處罰規定,但規定流于形式,或因為多種因素,疏于查處,醫院在年終突擊獲得醫保錢成了慣例。
故此,理應堵住醫保報銷規定的漏洞,讓醫院承擔相應責任,不再違規操作,并讓老人拒絕參與“買藥送禮品”活動。對醫院年終獲得的醫保資金,人社部門應嚴格審查,發現問題,及時嚴肅查處,情節嚴重者直接取消醫保協作資格;再就是,改進醫保報銷辦法,如對當年沒有用完的資金不一筆勾銷,按比例延續到下年。 卞廣春
●辯難
沒有贏家
公益醫保兩回事
從表面上看,老人是贏家,只支付了不到二百元,卻能夠“收獲”價值一千多元的藥,還有兩箱零8枚雞蛋,外加一袋面粉;醫院也是贏家,又賣出了一千多元的藥。可實際上,誰都不是贏家,最大的輸家則是醫保資金以及民眾的權益。
醫保的錢是有限的,該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本不需要再花錢,為了多拿“禮品”而去醫院多開藥,則有套取醫保資金的嫌疑,一經查實后會被處罰,甚至被停掉賬戶的醫保服務。如果真的被停掉了,豈非太不劃算了?況且,藥品對保質期、儲藏方式都有特殊要求,如果誤服保管不當而失效的藥品會產生不良效果。這對于老人來說,是承受不了的。
對醫院來說,賣出去的藥越多越賺錢。可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醫院的做法顯然是違規的。據了解,舉行“買藥送禮品”活動的醫院屬于民營醫院,于去年11月成為醫保定點醫院。一旦被查處,恐怕是要被取消“定點醫院”了。醫療保險的基本精神是風險共擔,即共同繳納醫療保險后統籌安排。醫院變相促進突擊買藥的行為,明顯有違醫保的基本精神。至于醫院解釋的帶有公益性質的活動,則根本不成立,因為醫保資金是具有固定用途的,只能用于醫療,公益活動不能涉及醫保資金,說白了,公益活動只是醫院的“遮羞布”。
醫院“買藥送禮品”誰都不是贏家,對于這樣明目張膽地違規行為,監管部門要雷厲風行查處,而不是任由醫院“自說自話”,更不能任由“買藥送禮品”繼續下去,以免蔓延到其他醫院。王軍榮
●反思
既有規則
為何監管無力
從表面上看,醫院“買藥送禮品”,是幫扶困境老人的一種公益活動。但實際上,利誘老年患者多買藥、多吃藥,顯然是一種喪失醫德的誤導行為,不僅對老年患者健康不利,而且造成了醫藥資源的浪費。更不用說背后的套取醫保資金的動機不言而喻。
在今天,套取醫保資金行為,很多地方都有。此前據媒體報道,在貴州一些地方,醫院套取和騙取醫保資金,幾乎成為一種行業“潛規則”。醫院騙保手段是五花八門,令人嘆為觀止。而醫院“買藥送禮品”,則是套取醫保資金手段的一種變異。
目前,我國已正式將社保欺詐行為入刑。根據2014年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最新通過的刑法解釋,騙取社保的犯罪行為將以詐騙罪論處。刑法解釋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屬于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然而,由于監管缺位,執法不為,導致醫保資金頻遭蠶食,損害了醫療公平。
可見,醫院“買藥送禮品”,擊中醫保監管軟肋,這顯然值得有關部門反思:必須將偷吃醫保的碩鼠,關進法律籠子。
同時,防范和打擊騙保行為,需要制度協同。社保部門應與公安、民政、醫院、社區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密切協作,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再者,預防和打擊騙保行為,需從細節上把關,盯牢社會保險金等公共資源。比如,建立審核基本社會保險金領取資格和條件的規章制度,完善、規范發放辦法,推行舉報騙保行為的獎勵制度,形成社會監督、群防群治的合力。汪昌蓮
●建言
查漏補缺
守住民生底線
涉事的北京玉林中醫院稱發放禮品,是針對困難老年人的補助。但實際上,活動僅在最近幾天才開始,到元旦后就結束,況且領取禮品的多是退休老人,而非困難老年人,顯然,醫院難脫“突擊賣藥”之嫌。
醫院“買藥送禮品”暴露了醫保制度存在的問題。現行的醫保制度,會導致醫院賣的藥越多,收入就越多,一些醫院就可能采取“買藥送禮品”等方法來讓患者買藥,從而套取醫保資金。一些患者受到醫院“利誘”,不僅能得醫院的“好處”,還能廉價拿到藥物。醫保是為了讓民眾都能做到“病有所醫”,而并不是讓醫院將患者的醫保費用拿去套現,并造成藥品、醫保費用的大量浪費。
還要看到,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當前,醫保基金本就面臨著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如人社部2015年《醫療生育保險運行分析報告》顯示,2015年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存在支大于收的情況涉及24個省份的143個統籌地區等等。在這樣的情況下,醫保還被套現,無疑給壓力越來越大的醫保基金雪上加霜。
針對這些問題,亟待彌缺補漏,如是否有必要取消醫保限額?就算限額,也有必要外加一些報銷政策,對突擊買藥予以限制;對于頻繁購藥的醫保賬戶,也要能加強動態監管,如果是套取醫保資金,則要做出相應處理,嚴重者要停掉其醫保服務。
打著公益性幌子的醫院“買藥送禮品”活動,恰恰是對醫保制度公益性的違背與侵害。除了要反思制度問題,彌補制度漏洞,對于那些唯利是圖的醫院,也要能加大懲處力度,從而維護好醫保的公益性與福利性,守護好醫保這一“民生底線”。 戴先任
●三言兩語
但愿天下人不病,何妨柜內藥生塵。醫德何在,哪有誘惑人去買藥的?
——楓林
我覺得年底清零的方式,可能是促銷的主要原因,要是不清零,醫院也沒空子可鉆。
——南行客
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促銷,有些東西促銷只會讓人反感。
——海之韻
醫保成了唐僧肉,都想吃一口,監管部門應該更有力,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純粹
那個講座也應該查一查,究竟是真的普及知識,還是忽悠人買藥?
——張小華
法規中明確規定藥品不能采取促銷形式,醫院卻在利益的驅使下打擦邊球,搞藥品促銷,是揩醫保的油,應當依規處罰。
——黃齊超
編輯:趙彥
關鍵詞:醫院 促銷藥品 公益 突擊買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