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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建言吉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
留住文化根脈 守住民族之魂
我國是世界文化遺產大國,五千年綿延不斷的中華文明史,留下了數量眾多、異彩紛呈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中華民族具有保護和傳承優秀文化遺產的深厚傳統。“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非物質文化遺產,延續著一個國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脈,既需要薪火相傳、代代守護,更需要激活其生命力,為社會文明進步提供精神指引和精神動力。
在吉林,朝鮮族農樂舞、長白山滿族剪紙、滿族說部、東北二人轉,突出了吉林特有的北方風情;在傳統釀酒、傳統食品調料、傳統中醫藥、傳統工藝美術及傳統民族服飾等領域,體現了吉林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基本方針,在挖掘、搶救、保護與傳承上取得了可喜成績。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今年1月和3月,省政協組織部分委員、專家學者,會同省文化廳,就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組深入長春、吉林、延邊,考察了9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點,并在調研分析的基礎上,形成了《關于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的調研報告》,報送省委、省政府。省委書記巴音朝魯作出重要批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很重要,相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做好相關工作。副省長李晉修批示,要認真落實朝魯書記的要求,充分吸納政協委員的建議,進一步加強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
委員們建議,要加強領導,提高對非遺的認識。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充分認識發掘、保護、傳承、利用好非遺資源的緊迫性;認識非遺資源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促進經濟轉型過程中的潛在價值;把握好非遺項目在東北亞區域政治性和政策性之間的關系,切實抓好非遺相關工作的落實。要加強非遺法規保障體系建設,盡快出臺《吉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制定《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總體規劃》,組織專家對我省非遺項目進行充分評估,切實找準在國內的位置、項目所能發揮的作用。編制《全省“十三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實施計劃》,對具備生產性保護能力的非遺項目,制定必要的財稅支持政策予以幫扶。建設文化試驗區,確定一批分項保護規劃和專項開發計劃,使非遺資源造福百姓,在全省上下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律保障體系。
加強對非遺的檔案管理。應加強全省非遺項目的數字化檔案建設工作,抓緊制作現有非遺傳承人的文字音樂影像資料,盡可能收集收藏有關非遺線索的物件,防止“人走技失”、“人亡藝絕”的現象發生。在非遺基礎設施建設和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非遺傳承中心、非遺傳習所建設進程中,各級政府應加大對非遺搶救式發掘的專項資金投入,為今后的研究和社會需求留下真實的歷史痕跡而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強生產性非遺項目的保護,突出資源獨有性和地方道地性,對列入省級保護規劃的生產性非遺項目的市場實施保護政策,支持個性化手工藝非遺物品的技藝開發和非遺特色項目的開發。健全非遺業務人員管理與培訓體系,完善非遺傳承人認定機制,讓傳承人能夠專心致志地進行傳承。對發掘、推薦非遺傳承人(和項目)的個人和單位給予必要的激勵,支持經紀人與中介機構參與非遺項目。在我省部分職業技術學院探索建立非遺專業的問題,發揮職業教育專業性強的特點,促進專業化教育與家庭傳承、師徒傳承等方式的融合,使職業技術學院成為支撐非遺傳承和保護的人才基地。
加強對非遺的宣傳。加強科普工作,政府和高校所管轄的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在布展的同時,逐漸吸收非遺項目進入展覽,定期舉辦有關非遺的講座活動;與文物展、文化藝術展和圖書出版發行工作進行互動,促成兩者間的融合。充分利用“互聯網+本地化”技術對非遺進行宣傳和保護,通過網絡平臺傳播非遺傳承人及其作品、技藝,提升知名度。編制中小學課外學習的非遺校本教材,從孩子階段開始植入非遺的概念。加強對非遺的監督,加強非遺傳承人(單位)與實施保護行政部門的溝通,定期審核非遺項目及傳承人資質,確保行政監督職能到位。對已納入國家和省級重點規劃的非遺項目,有關部門對進展情況要定期評估、協助、落實保護工作。
編輯:薛鑫
關鍵詞:委員 政協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