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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共同制定兩項交通領域區域協同地方標準
新華社天津1月8日電(記者孟華)記者從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近日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共同組織制定、分別發布《京津冀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命名和編號規則》《道路貨運站(場)經營服務規范》兩項交通領域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
這是繼2015年6月首批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發布以來,第二批發布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
近年來,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京津冀三地以交通一體化、生態環境保護、產業協同發展三個重點領域為突破口,以首都標準化委員會為平臺,不斷推廣京津冀標準化合作“3+X”模式,通過統一標準的制定實施助推京津冀協同發展。根據商定,三地區域協同地方標準統一編號。本次發布的兩項標準在制定過程中,三地交通、標準化部門進行了多次溝通,就標準文本內容達成一致。
《京津冀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命名和編號規則》地方標準,借鑒了國內外相關規范的成果,內容著眼于“交通一體化”公眾出行的需求,充分考慮現有高速公路網命名編號規則,有利于規范跨地區高速公路的公共標識、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方便行業管理和社會應用。據悉,規則將于下半年實施,解決三地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一路多名”“編號不一”等問題,發揮高速公路的路網功能,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適應公路網絡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如連結北京、薊州區、天津的S1津薊高速,其在天津市域內命名為津薊高速,在北京市域內命名為京平高速,給百姓出行帶來不便。統一命名和編號后,其名稱統一為S3201京薊津高速,將為公眾出行提供更好的引導作用。
《道路貨運站(場)經營服務規范》地方標準,結合京津冀三地特點和既有經驗,對道路貨運站(場)的作業、服務、管理、安全等內容提出要求:采取適當的政策吸引部分掌握大量客戶資源、長期從事貨運站場相關經營業務的中小站場經營者,加盟大型貨運站場,改變當前貨運站場良莠不齊、散亂落后的面貌,提升行業形象;引導和培育大型貨運站場樹立責任意識,承擔起國家和省(市)政府賦予骨干企業的任務。標準將于三個月后實施,通過對貨運站(場)經營者和入駐業戶的經營行為進行規范,從而促進京津冀貨運行業協同發展,規范和引導貨運站(場)企業的轉型升級。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京津冀 交通領域區域協同 地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