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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通報9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涉企違規收費典型案例
新華社沈陽1月9日電(記者羅捷)預收罰款“保證金”、強制辦證……遼寧省物價局近日公布9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涉企違規收費案件,以加強軟環境建設,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根據通報,遼寧省大連漁政管理局在伏季休漁期執法中,向違法捕撈漁船預收罰款“保證金”。遼寧省物價局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預收“保證金”,對違法捕撈應繳罰款的238萬元依法轉入財政罰沒款專戶;對多收的13萬元予以退還。
一些部門擅自設立行政審批前置條件。葫蘆島市住建委在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行政審批中,繼續將明令取消的“驗資證明”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中介服務事項。撫順市林業局在辦理“勘察、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審核”行政審批中,將省、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外的“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者林地現狀調查表”作為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事項。
一些部門利用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指定中介機構服務。撫順市服務業委濫用行政權力,強制企業到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注冊資金驗證”。朝陽市建平縣國土資源局轉移行政職能、強制企業委托中介機構代辦土地使用證。
此次被通報的還有幾起捆綁“搭車”向企業違規收費等案例。今年,遼寧省物價局將進一步加大行政審批及涉企收費行為的整治力度,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違法行為予以公開曝光,防止各類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死灰復燃。
編輯:曾珂
關鍵詞:行政審批 中介服務 涉企違規收費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