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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診藥價虛高 國家級“兩票制”出臺
國家級“兩票制”文件正式落地。1月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重點解讀《關于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情況。
“兩票制”是指,藥品從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通知》明確,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要逐步實行“兩票制”,鼓勵其他醫療機構推行“兩票制”,綜合醫改試點省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要率先執行“兩票制”,鼓勵其他地區推行“兩票制”,爭取2018年在全國推開。
“這是藥品領域一項重要改革舉措,其目的是減少藥品流通環節,使中間加價透明化,進一步推動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群眾用藥負擔。”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在發布會上表示,藥價虛高的問題由來已久,是當前改革必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也是老百姓的強烈呼聲。
“過去藥品從生產廠家到醫療機構要經過多票多環節,有的四票、五票,甚至更多,層層加碼,抬高藥品價格。藥品價格抬高,銷售到醫療機構,一方面是老百姓要多付錢,另一方面醫保基金要多付錢,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要解決。”他表示,“兩票制”從流通領域入手,把多環節壓縮到“兩票”,大大減少中間的水份,為老百姓和醫保基金節省了費用,保障了醫保基金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為保證“兩票制”平穩落地,保障藥品及時有效供應,《通知》對以下四種情況做了特別規定:一是順應現代藥品企業發展趨勢,對藥品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所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商業公司(全國僅限一家商業公司),境外藥品國內總代理(全國僅限一家國內總代理)可視同生產企業。對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內部向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可不視為一票,但最多允許開一次發票。二是為保障基層藥品的有效供應,規定藥品流通企業為特別邊遠、交通不便的鄉(鎮)和村級醫療衛生機構配送藥品時,允許在“兩票制”的基礎上再開一次藥品購銷發票。三是為應對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突發事件和病人急(搶)救等特殊情況,緊急采購藥品或國家醫藥儲備藥品,可實行特殊處理。四是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流通經營,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兩票制”推行將對醫藥流通行業帶來重要影響,有利于規范醫藥流通行業秩序,清肅整頓流通行業小而亂的競爭環境,對提升行業集中度有積極作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認為,從文件內容看,大流通企業迎來利好,代理型批發企業和以過票為主業的企業前途堪憂,地市級配送龍頭迎來發展機會,底價代理模式將迎來最大挑戰。
公開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共有1.3萬多家藥品批發證照的流通企業,年銷售額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不到5%,集中度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懸殊。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按照政策設計,“兩票制”實施后,部分企業過去通過過票商業公司完成資金費用的循環基本被斷路,使長期以來過票公司得以生存的空間被壓縮、過票功能瓦解。而“兩票制”國家文件中規定的,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與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可不視為一票,將明確利好集團型藥品流通企業。
該人士還認為,隨著政策執行深入,大批代理型醫藥商業公司、中小型醫藥商業公司勢必需要轉型或尋求被兼并,將為大型醫藥流通企業集團進一步加快兼并重組釋放機會,進一步提高藥品配送集中度。此外,“兩票制”、營改增、流通整治等一系列政策組合拳之下,全國性總代理商或許將逐漸消失。
編輯:趙彥
關鍵詞:藥價虛高 國家級 兩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