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收藏·鑒寶>資訊資訊
加強文物保護 云南明文禁止拆真建假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公開發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文件中明確要加強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和傳統村落整體格局及歷史風貌的保護,嚴禁拆真建假、拆舊建新等破壞性建設。
據悉,云南省目前有世界遺產5項(其中世界文化遺產2項),有登記不可移動文物14704處,有各級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81個、中國傳統村落502處,有館藏可移動文物50余萬件。
文件中明確,將各地文物部門作為同級城鄉規劃協調決策機制成員單位,并按照“多規合一”的要求將文物保護規劃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具體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和傳統村落整體格局及歷史風貌的保護,不斷改善其基礎設施、提升其環境質量,嚴禁拆真建假、拆舊建新等破壞性建設。同時,嚴格審批涉及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和地下文物埋藏區的建設項目,未經文物部門審批不得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
《實施意見》也特別強調要加強少數民族文物保護。一方面加強對少數民族傳統村落及民居建筑中的文物保護單位的認定和維修保護;另一方面加大重視少數民族文物的征集收藏工作,探索建立云南省民族文物分類和定級標準;同時還要加強民族地區博物館建設,支持特有少數民族博物館建設。
《實施意見》還要求要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和評估,加強文物安全管理和督查,建立健全文物登錄制度,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通過系列舉措,到2020年,云南全省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由132處增加到180處以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由332處增加到400處以上,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由619處增加到1000處以上,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由3122處增加到5000處以上;博物館(紀念館)數量由110個增至150個,力爭各級各類博物館免費開放全覆蓋。
編輯:陳佳
關鍵詞:加強文物保護 云南明文禁止 拆真建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