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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嬰幼兒奶粉標識中應避免出現“金裝”等字眼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陳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監管一司司長張靖16日說,“金裝”“銀裝”等字眼用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名稱上是不合適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標識不應誤導消費者。
張靖在當天舉行的食藥監總局新聞發布會上說,從目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標識來看,有不規范的地方,包括夸大宣傳、聲稱具有益智功能等問題。
張靖指出,食藥監總局正在制定標簽標識管理辦法,同時會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標識作出專門規定,采取措施嚴加監管,“要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滿足消費者的選擇權”。
據了解,2016年嬰幼兒配方乳粉共抽檢2532批次,有22批次被檢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符合率0.9%,和2015年相比不合格率降低了0.2%。此外,2016年共抽檢乳制品3318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達到99.5%。
張靖表示,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食藥監總局從源頭和生產過程、產品出廠到銷售實行全過程的嚴格監管,并將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嬰幼兒奶粉 金裝 食藥監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