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懸掛車牌、長期無人使用維護、落滿灰塵、破敗不堪、形似僵尸的廢棄機動車輛停放在居民區、公共道路上,部分車輛實際成為了廢物存放庫或改作其他用途。既損害居民對于公共空間的正常使用,也影響社區及城市的形象和安全?!贝蘅少t、鐘茂初兩位委員在天津市政協全會上的小組討論中都提出這個問題。
委員探其原因:大部分“僵尸車”到了報廢年限又背著罰款,車主索性置之不理,各個管理部門都不認為本部門負有主要責任而主動處置,具有執法權的部門對此問題似乎也很棘手,多數情形下聽之任之。
崔可賢委員告訴記者,從天津市乃至全國的整體情況來看,治理“僵尸車”的主要問題集中在:相應立法滯后,缺少有關法律法規;處罰主體不明,缺少具體執法部門;處罰力度不夠,缺少有效的處罰方式。因此,有效治理“僵尸車”成為考驗各地各級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道難題。
鐘茂初委員認為,政府相關部門,在問題初步顯現之時,不作處理,而等到問題累積到一定程度之后,又投鼠忌器;相關部門沒有主動地尋求法律框架內的處置依據,而是將此類問題歸結于“沒有法律規定”;相關部門不愿單一部門承擔責任,而部門之間的協調又議而不決,不了了之?!敖ㄗh將強制處置廢棄機動車隨意停放問題納入年度民心工程之一。市政府應明確各部門的處置責任,確定牽頭處置的責任部門,明確規范處置所依據的法規、處置程序等。大幅提高該類問題的違法成本。相關部門應公開向社會承諾該問題的整體整治進程時間表?!?/p>
崔可賢委員建議立法機關盡快出臺相應地方性法規,從制度設計的角度,明確治理“僵尸車”的責任主體、執法權限和處罰等,為科學處置“僵尸車”提供法律依據。她還建議完善車輛報廢、回收體系。如簡化車輛報廢手續,利用補貼等手段鼓勵車主主動報廢車輛。(記者 張原 見習記者 李寧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