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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兩會:政協委員建議加快家庭教育立法
1月16日,在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湖北省政協常委、省婦聯副主席吳紅婭代表湖北省婦聯發言時建議,家庭教育不僅只是對孩子的教育,應出臺有利于女性生育與就業、平衡工作與家庭沖突的相關政策。
吳紅婭在發言中說,2015年中紀委發布的34份部級以上領導干部紀律處分通報中,有21人違紀涉及親屬、家屬,比例高達62%。湖北省紀委數據顯示,2002年到2007年,湖北省查處的廳級干部中,其違紀違法與家屬子女有關的占三分之一以上。為什么青少年犯罪向惡性化方向發展,校園欺凌頻頻發生?為什么領導干部家庭式腐敗案件居高不下,坑爹、炫富、拜金、攀比現象一次次地沖擊我們的底線?這些事實說明,涉及家庭領域的文化、價值觀以及家庭教育面臨嚴重挑戰。加強和改進家庭教育已迫在眉睫。
根據湖北省民政廳最新數據,湖北省留守兒童為73.9萬人,民政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每年救助流浪兒童6000人次,加上進城務工流動兒童,湖北省至少有百萬以上留守、流動兒童或在異鄉為異客,或在故鄉為異客。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他們都不能擁有一個完整而溫暖的家。“家長責任意識亟待增強,兒童的基本權利沒有得到保障;家庭教育屈從于應試教育;家庭教育需求巨大,而政府公共服務供給嚴重不足,這些都是現在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吳紅婭說。
針對這些問題,吳紅婭代表湖北省婦聯建議:
一是加大家庭教育公共服務頂層設計和推動實施力度。建議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加強城鄉社區以及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建設,加大財政投入,把家庭教育作為一項利國利民的民生工程來抓。
二是加強家庭教育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湖北高校和科研機構眾多,建議整合資源,創新家庭教育學科建設,努力提升家庭教育的專業化水準。
三是出臺有利于家庭健康發展的支持政策。建議在我國中部省份率先出臺有利于女性生育與就業、有利于平衡工作與家庭沖突的家庭友好政策,避免生育的社會成本由女性獨自承擔,創建兒童健康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
四是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建議新聞媒體、社區、學校等有關方面,積極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推動廣大群眾把對良好社會秩序的追求化成日常的自覺行動,在幫助和教育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教育和提升自己,同時建議將兒童優先原則、兒童權利保護納入社區及家庭文明建設中。
編輯:薛鑫
關鍵詞:湖北省兩會 政協委員 家庭教育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