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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鐵律錘煉打鐵人
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 題:以鐵律錘煉打鐵人
新華社記者朱基釵
誰來監督紀委,如何做到打鐵自身硬,如何對監督執紀的權力進行監督規范,是社會普遍關切的問題,也是紀委必須回答的問題。20日,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全文公布。這是中央紀委履行承諾,全面從嚴治黨首先把自己擺進去的重要舉措,釋放出正人先正己的強烈信號。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實踐中,各級紀檢干部敢于擔當、勇于作為,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巨大成就。然而,在反腐敗斗爭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下,少數干部沒能經受住考驗,由監督執紀者蛻變為腐敗分子,由曾經的“打虎功臣”淪為“階下囚”。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執紀問責是紀委最重要的權力,也是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為防止“燈下黑”,在堅決清理門戶的同時,更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嚴格審查時限,全程錄音錄像,執行回避制度,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登記備案制度……《規則》吸取落馬紀檢干部的慘痛教訓,瞄準權力運行中的風險點,體現了鮮明的問題導向。
用明文約束執紀者,以鐵律錘煉打鐵人。《規則》曬出紀委的權力清單和運行規范,防止自由裁量和個人意志;一系列“禁止”“不能”“不得”,以毫不含糊的態度、嚴格明確的標準,劃出了權力的紅線,充分體現了權力制衡和法治精神,確保監督執紀工作始終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這部《規則》對廣大紀檢干部而言,不僅是一種約束,更是一種保護。
反腐敗不是爭權奪利的“紙牌屋”,沒有什么“暗箱操作”。公開是對質疑最好的回應。《規則》全文公布,就是向全社會宣告,對執紀者有更為嚴格的紀律要求,監督者時時受到監督。這有利于把紀委的自我監督同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回答好“誰來監督紀委”之問,必須把制度蘊含的力量充分釋放出來。不因人而異,不因事而變,按照統一的規則,邁著堅定的步伐,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監督 鐵律 錘煉 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