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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撞傷民房,致三間門面受損
去年7月17日凌晨,一輛裝載有貨物的大型貨車行至自貢市榮縣留佳鎮場鎮進出口時偏離方向,撞到路邊一棟民房,造成該棟民房一樓的三間門面不同程度受損。事發后,車方與受損民房房東多次就賠償問題進行了協商,但均無法達成一致,致使肇事車輛始終停在現場,至今未能拖離。
一聲巨響 貨車撞到民房
2月8日上午11時許,成都商報記者驅車來到自貢市榮縣留佳鎮,就在場鎮進出口處,一輛大型吊車和一輛大型貨車占據半幅道路停靠在路邊。這輛貨車車頭嚴重受損,車頭已經駛入了路邊的一棟民房內;民房墻體受損嚴重,停放在屋內的多輛摩托車也有不同程度損傷。房東胡同根告訴記者,這輛大貨車因撞壞其房屋,雙方就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已經停在此處7個月了。
胡同根回憶,去年7月17日凌晨3時55分許,他正在二樓臥室睡覺,突然被一聲巨響驚醒,與此同時,整個房屋還發生了劇烈搖晃。“第一反應是地震了,就連地上的地磚也爆開來凸起。”胡同根稱,驚醒之后,他趕緊下樓查看,這才發現,并不是地震,而是一輛大型貨車撞到了樓下的門面房,造成樓下三間門面房的墻體受損,屋內停放的多輛摩托車及相關物品也有不同程度損傷。
賠償過低?房東拒貨車駛離
事發后,胡同根報了警,交由當地交警隊處理。根據交警部門前期處置情況,胡同根及其家人被告知,房屋受損嚴重,存在安全隱患,暫時不能住人。于是,胡同根及其家人暫時到鎮上賓館留宿,后搬回老屋居住。為了防止一樓房屋內貨物被盜,胡同根還專門在屋外搭了一個簡易棚,請人守夜。
胡同根稱,事發當天上午,貨車車主及車輛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就趕到了現場。幾天后,車輛保險公司給出房屋賠償金額43000余元。“43000多元,根本無法修好房子,我當場就拒絕了,要求通過法院來解決。”
去年8月9日,胡同根委托律師,將肇事車車主、駕駛員以及保險公司起訴至當地法院。經法院組織協商,雙方仍未對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今年1月18日,雙方再次協商確定:2月11日后,由法院、交警部門、當事雙方以及其律師等,到事故現場再做商議,并確定是否拖離肇事車輛。胡同根說,可是,1月23日,沒有法院、交警部門人員到場,就有一輛吊車開來,要拖離肇事貨車,遭到其制止。索性,胡同根與其家人將吊車“扣”了下來,拒其離開。
至于扣車理由,胡同根說,出事到現在,車方沒有賠一分錢,要是放它走了,他擔心誰來賠償?胡同根認為,肇事車方應該按照房屋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金額大致在30萬元左右。
下周再次協商 或妥善解決
8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電話采訪了肇事車車主董先生,他介紹稱,事發后,保險公司測算出的賠償價格為4萬余元,房東不認可,遂拒絕拖離貨車。今年1月18日,雙方基本談定賠償金額,房東同意拖車。但等到商定好1月23日拖車的時候,房東以沒有收到現金為由,拒絕拖車并拒絕吊車駛離。為此,董先生也感到很無奈。
董先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誰也不希望發生交通事故,既然發生了,即便自己是肇事方,也應該依理依法賠償。但對于房東提出的高額賠償金,他無法接受。
8日下午4時許,成都商報記者從當事雙方了解到,下周,經當事雙方認可,法院、交警部門的工作人員、當事雙方以及其律師會到現場,根據受損房屋的司法鑒定結果再做協商,或將確定賠償金額并拖離肇事貨車。
成都商報記者 袁偉 攝影報道
編輯: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