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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閔某在庭審時一直哭泣。
2006年6月,產婦余女士在潘家園閔某開設的無名診所內大出血死亡。今日,閔某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在北京朝陽法院受審。為何案件現在才審理?律師介紹,因閔某在取保候審后失去聯系,被列為網上追逃人員,10年后才被警方找到。
如今的閔某已經55歲,坐在被告席的她一身黑衣,面色憔悴。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閔某伙同閔某某、張某某(均另案處理)在未取得醫師資格的情況下,在位于潘家園南磨房村某出租房內開設無名診所。2006年6月12日4時許,閔某為懷孕婦女余女士(歿年37歲,江西省人)接生,后余女士產后大量出血,被送往北京市垂楊柳醫院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刑事科學技術鑒定,余某某符合產后羊水栓塞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閔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應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認罪。我深深地內疚著。”閔某哭著說,案發的日期已經記不太清楚,她只記得自己送大出血的產婦去醫院搶救后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經協商,閔某賠償患者家屬15萬,于2006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審。
“她沒什么文化,以為取保候審就沒事了就回老家生活了。”閔某的代理律師說,案發后兩個月,案卷移送檢察院,檢察院要提審時發現聯系不上閔某,退回公安。公安對閔某提請批準逮捕,后因找不到將其列為網上追逃人員。
閔某說,近十年間,她四處打工,伺候父母和孩子,沒有再從醫。其間,她幾乎沒用過身份證,直到去年和老公開了個小食品加工廠,被當地公安人員找到。
庭上,辯護人認為,被告人不是致使產婦死亡的主要責任人,且已經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了諒解,“被害人家屬曾說'我們去非法診所接生是為了圖便宜,也有一定責任,對方也不是故意的。'”因此請求法庭輕判。
“我現在唯一的請求就是法官大人能夠從輕處罰我。”一直哭泣的閔某在最后陳述時突然跪下,被法警攙扶起。下跪行為也被法官制止。
被告人最后陳述時突然下跪法警將其攙扶起來。
庭后,閔某痛哭失聲,她說此前開設的診所中只有當過赤腳醫生的姐姐學過點醫療常識,診所的其他人都是親戚關系。案發前,診所也為產婦接生過,余女士的B超等都很正常,沒想到發生不幸。“送醫院的路上,我扶著她的頭一直保護著她,這是我一輩子都抹不去的場景,我對不起她。”
該案未當庭宣判。
編輯: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