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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法人違法 提高文物執法水平
國家文物局近日印發的《國家文物局2017年工作要點》中提出32項工作要點,在強化文物執法督察一項中特別提出:“扎實推進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16—2018),查處曝光一批法人違法典型案件。”這是從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國家文物局在全國范圍部署開展的專項整治行動。據國家文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目標是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由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的文物違法犯罪案件,遏制文物法人違法案件高發態勢,切實提升文物工作法治化水平。
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法人違法責任
國家文物局日前公布河南省汝州市望嵩文化廣場項目漢墓群遭破壞案、湖北省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之“國共合作談判處舊址”遭拆毀案、河南省商城縣南街民居遭整體拆除案三起案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其中兩起就是法人違法案件。
河南省商城縣南街民居保存有較為完整的清末商鋪和民居建筑群,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12年6月,商城縣政府啟動南關舊城改造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商城縣政府以及縣城建、規劃部門和施工單位擅自將南街民居整體拆除,導致文物遭受嚴重損毀。目前,多名相關責任人已被處以黨紀政紀及刑事處罰。
河南省文物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河南省文物局高度重視商城縣南街民居遭破壞案件的后續整改工作,將整改與責任追究并重,持續跟蹤督導南街民居的整改工作,認真督促指導當地文物部門做好南街民居的恢復重建準備工作。一方面積極回收南街民居被拆除的建筑構件,組織省文物專家到實地商討整改措施,擬對拆除的文物恢復重建或異地保護,盡可能恢復文物本體及歷史環境原貌,盡量挽回損失;另一方面做好商城縣其他文物古跡的保護工作,加大對商城縣現存類似古民居的保護力度,積極編制整體保護規劃,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湖北省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由鄂豫皖特區蘇維埃政府舊址和“國共合作談判處舊址”等37處文物建筑組成。2016年5月,湖北紅安長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在紅安七里坪鎮設立營業網點和便民服務中心,七里坪鎮黨委、政府和紅安縣文物局未經審批擅自將“國共合作談判處舊址”全部拆除,僅保留部分建筑構件。目前,多名相關責任人已被處以黨紀政紀及刑事處罰,多名涉案人員也依法依規受到處理。
在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遭拆毀案發生不久,湖北省文物局迅速召開全省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動員會,部署開展湖北省專項整治行動,及時貫徹落實國家文物局精神要求。湖北省文物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提高文物保護思想認識,落實決策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健全體制機制。
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
文物保護是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考察工作時表示:“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對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對歷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統籌好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
河南省商城縣南街民居整體遭拆除案件作為一起典型的“拆舊建新”違法案件,是河南省首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遭整體拆除的案件,反映出當地政府沒有依法妥善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之間的關系,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尚未真正樹立。
河南省文物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城市改造的大環境下,領導干部要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積極嘗試文物保護的有益探索,營造文物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共贏的局面。通過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強化社會宣傳,不斷增強地方黨委、政府對歷史文物的敬畏之心。”
“文化遺產保護不是城市發展的絆腳石,而是增進城市競爭力和文化軟實力的助推器。地方政府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持利用可持續發展理念進行城市規劃。”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姚遠說。
以法治方式推進文物保護工作
近年來,我國文物保護立法進程不斷加速。2005年12月,《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下發。2008年4月,《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頒布。2012年12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旅游等開發建設活動中文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出臺。近日,國家文物局印發《關于加強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建設工程選址應堅持盡可能避開不可移動文物,實施原址保護。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如何遏制法人違法肆意破壞文物的問題,已不僅局限于單純的文物保護范疇,更是如何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政府決策的權威性與公信力的重大問題。”姚遠表示。
對于文物保護來說,未雨綢繆比亡羊補牢更有價值。2016年3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因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并造成一定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造成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文物保護單位損毀、滅失的,要依法追究實際責任人、單位負責人、上級單位負責人和當地政府負責人的責任。
國家文物局公布對這三起文物破壞案件調查結果,體現了嚴格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促進文物保護的工作效果。案件查處不是簡單罰款“一罰了之”,而是強調行政處罰的完整性,不僅讓違法主體承擔違法成本和整改責任,更體現了文物行政執法以“文物保護”為核心的執法目標。(記者 連曉芳)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法人違法 文物執法 保護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