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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非遺,還需現代“淬火”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5年,文化部請第三方機構評估落實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簡稱《非遺法》)于2011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文化部于2016年組織開展了《非遺法》貫徹落實情況檢查。日前,文化部官網公布了《各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情況評估報告》(簡稱《報告》)。
作為“舶來品”的非遺保護概念,傳入我國只有10余年時間。目前,國內非遺的保護狀況如何,各地在非遺保護上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報告》支了什么招兒?
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效率和質量有很大提升
據介紹,本次評估的重點內容有:學習、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情況;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配套法規情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情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數據庫情況;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及開展保護情況;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及支持其開展傳承、傳播活動情況;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承場所情況;《非遺法》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其他問題。
“評估主要針對地方貫徹落實非遺保護法的情況,各地在自查階段完成后會向社會公開相關成果,接受社會監督,而以前都是‘自我檢查,自我消化’的。”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評估委托第三方機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進行,“結果更加客觀公正,評估的效率和質量也比從前有很大提升。”
按照《非遺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遺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國所有省份均已設立非遺保護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開展非遺保護工作和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傳播活動,組織本地區非遺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評審工作等。部分省份還設定了定向項目,如浙江省的專項資金中便含昆曲定向保護經費500萬元、古籍定向保護經費300萬元。
在實踐中,我國已經建立起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名錄體系。截至2016年,已公布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372項(不含子項),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3087項。
非遺保護的法律法規仍不夠完善,人才缺口較大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中心主任田青曾用一句話總結我國非遺保護的特點:“起步晚,速度快,成效大,問題多。”
游人如織的北京前門大街上,坐落著一座古樸低調、典雅別致的建筑——姚惠芬刺繡藝術館。2006年,蘇繡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遺名錄,姚惠芬是蘇繡的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雖然有企業愿意出資支持我傳承蘇繡手藝,但這種支持并不穩定。國家級非遺項目狀況還不錯,但省、市級的不少同行都為籌措資金焦頭爛額。”一些老手藝面臨后繼無人的窘境,“干這活計需要極大的耐心和精力投入,如今沒幾個年輕人甘愿坐這冷板凳了。”姚惠芬說。
《報告》明確指出對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支持不足的問題,傳承人隊伍老齡化問題也較為突出,在世的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中50%以上超過70周歲,開展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作迫在眉睫。
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國共有24個省(區、市)制定頒布了72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地方性法規。雖然如此,“非遺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仍舊不夠完善,7個省尚未出臺省級非遺地方性法規。”西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鄒兵就立法問題表示,“在推進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制定和修改工作基礎上,要制定《非遺法》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制度,而且要在其中明確規定非遺傳承人的法律地位和相關權利。”從長遠看,構建完善的法律保護體系是做好全面保護工作的必然選擇。
專職人員不足、人員流動性較大、人才隊伍體系不完整等問題,同樣掣肘非遺保護機構發揮作用。雖然31個省(區、市)全部成立了省級非遺保護中心,但仍有17家采取“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方式。非遺司相關負責人說:“各地文化主管部門普遍面臨人員編制少、工作量大、人員流動性大的困難,離專業化、規范化的管理和保護還有一定差距。”此外,各地也缺乏對工作人員的獎勵機制,積極性不足。
保護投入應向欠發達地區傾斜,要激發民間熱情
《非遺法》第二十八條指出:“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傳承、傳播。”早在2015年10月,文化部就聯合教育部開展“中國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將手工藝者請進專業院校進行系統培訓,提高非遺傳承人群的實踐水平和傳承能力。時至今日,研培計劃實施已超過一年,據統計,共有57所高校參與,近1萬人次參加培訓。古老的非遺經過現代高等教育“淬火”,正在發生可喜的變化。
湖南醴陵釉下五彩瓷燒制技藝傳承人陳利從18歲開始跟隨父親學習制瓷,在清華大學進行了系統培訓后,理念發生了很大變化:“‘非遺本來就源自于日常生活,應該回歸生活’,老師的這段話深深啟發了我。”現在,陳利開發了一大批接地氣并具有現代審美的生活類瓷器,獲得了不錯的社會反響。
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院教授蕭放認為,開展研習培訓計劃、鼓勵將傳統的以師帶徒傳承與現代職業培養相結合等措施很有意義,不過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培訓時不僅要傳承技藝,也不能丟掉情感和理念的傳承。”
此外,《報告》提倡各級政府逐年加大對非遺保護的經費投入,切忌“一刀切”,應適當向欠發達地區傾斜。蕭放說:“目前僅是國家層面單一支持,還需要社會多方參與。可以通過學校、社區教育等方式促進社會成員認識非遺,激發他們保護、開發非遺的意愿;也可以通過稅收減免等方式鼓勵企業成立非遺保護基金,支持非遺傳承人。”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優秀傳統文化 古老非遺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