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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遺法》頒布五年落實情況喜憂參半
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半數超70周歲
日前,文化部在其官網首頁發布《各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情況評估報告》。報告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以下簡稱《非遺法》)頒布五年來,各地落實情況喜憂參半。
2011年6月1日,《非遺法》正式實施。為掌握法律實施五年來的落實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文化部于2016年組織開展了《非遺法》貫徹落實情況檢查,并委托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評估。
評估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國有24個省(區、市)頒布了非遺的地方性法規共72部。其中,17個省(區、市)的省級法規是在《非遺法》實施后制定的。云南省共制定了20部相關地方性法規,立法數量居全國之首。但是,從全國范圍看,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北京市、天津市、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青海省7省(區、市)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方性法規尚未出臺,立法工作亟待推進。
評估報告顯示,2011年至2015年底,全國各省級財政累計投入163731萬元,有10省(市)累計投入5000萬元以上,其中,四川省以23652萬元、浙江省以18740萬元、北京市以13550萬元位列前三。盡管五年來,各省財政投入逐年增加,但是依然不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各省普遍存在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
截至2016年,文化部命名了四批共1986名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各省(區、市)批準公布了14928名省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估報告顯示,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老齡化問題較為突出,在世的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中超過70周歲的已達50%以上,開展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作迫在眉睫。有些傳承人在搶救性記錄過程中,就已經離開人世;一些傳承人年事已高,無法完全展現技藝。部分藝術院團改制后,面臨著經營壓力,有的傳承人待遇因此受到影響,出現了無人肯學、后繼乏人的狀況。
為此,評估報告建議:拓展傳承、傳播路徑,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比如,采取貼息貸款、國家課題社科資金項目等多種支持與資助方式,為傳承人的傳承活動創造條件;鼓勵將傳統的以師帶徒、家族傳承與現代職業培養相結合的傳承方式;堅持實施“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讓傳承成為人群的傳承,而不僅是單個傳承人的傳承。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非遺法》 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