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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兩天兩重罰”凸顯監管高“嚴”值
新華社深圳2月26日電題:保監會“兩天兩重罰”凸顯監管高“嚴”值
新華社記者孫飛、譚謨曉
2月24日、25日連續兩天,保監會對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先后給予嚴厲處罰。在不少業界人士看來,監管部門的一系列舉措,凸顯監管高“嚴”值,釋放從嚴監管的強烈信號。
24日,保監會發布消息稱,在對前海人壽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存在編制提供虛假材料等違法事實,決定給予時任董事長姚振華撤銷任職資格并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的處罰。25日,保監會表示在對恒大人壽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在股票投資等方面存在違規行為,決定給予其限制股票投資1年、兩名責任人分別行業禁入5年和3年的行政處罰。
“此次對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的處罰,保監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嚴格按照監管程序進行。”北京保險研究院副院長馮澍表示,監管要保持高壓態勢,守土有責,主動擔當,使那些不適合進入保險業甚至試圖違法違規越線的人員,手莫伸。
在不少業界人士看來,保監會“兩天兩重罰”,釋放從嚴監管的強烈信號。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認為,隨著保險業迅速發展,一些行業風險也不斷集聚,保監會近年來從市場行為、公司治理、償付能力等3個維度加強行業監管;此次“兩天兩重罰”釋放了“嚴”字當頭的信號,險企的公司治理等將成為監管部門今年重點監管的領域。
當然,一些專家也指出,在看到監管機構對個別“壞孩子”敲響警鐘的同時,也要看到多數保險機構秉持財務投資、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日漸成為經濟發展的穩定器、人民生活的保障器、實體經濟的助推器。
馮澍認為,眼下保險資金運用出現的問題,諸如個別保險公司的少數控股股東把保險公司作為融資平臺,集中舉牌、一致行動人并購等,需要用發展、改革的思路去解決問題。“新問題的出現,也對監管工作提出了挑戰,要求監管部門不斷自我提升,不斷增加武器庫的新家伙,監管要‘長牙’。”馮澍說。
不少分析人士認為,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保險業相關基礎設施建設也亟待完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朱俊生認為,去年開始保險行業的一系列爭議事件暴露了不少問題,需要通過完善規則,讓保險資金更好地成為價值投資者;同時,保險行業還要建立完善市場化的退出機制,防止劣幣驅除良幣現象發生。
“讓違法違規者付出高昂代價,才能最大程度遏制不法行為。”保監會負責人近期表示,對個別渾水摸魚、火中取栗且不收斂、不收手的機構,依法依規采取頂格處罰,堅決采取停止新業務、處罰高管人員直至吊銷牌照等監管措施。(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保監會 前海人壽 恒大人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