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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價虛高背后躲著多少“蘇處長”
向藥企索賄,老板沒錢寫下百萬欠條,承諾到期不給錢還要付利息;與妻子兩次出國旅游,藥企老總陪同買單……四川省衛計委科教處原處長蘇林借職務之便,幫多家企業進多家醫院賣藥、賣耗材等,伙同他人受賄,個人分得1242萬余元。《法制晚報》記者獲悉,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蘇林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2月27日《法制晚報》)
一個省級衛計委的處長,官職不大,位置不高,卻能幫助醫藥企業通過賣藥收取1242萬元的好處,這是何等的嚇人?無疑,他裝進兜里的1242萬元,最終的買單者不是醫藥企業而是患者。羊毛最終需要出在羊身上,而醫藥企業絕不是任人宰割的綿羊,患者才是被宰割的綿羊。給的好處再多,醫藥企業都會賺回來。
由此可見,看病貴不僅是現有醫療制度的問題,還是醫藥器械推銷中的眾多亂象催生的。看病貴的背后還有醫藥腐敗的因素。如果沒有一個個“蘇處長”也就不至于讓醫藥價格如此瘋狂了。查處“蘇處長”是必須的,遺憾的是,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看到的是那些行賄的醫藥公司卻成為了局外人,一如給“蘇處長”打了百萬白條的醫藥公司老總,難道不該處理嗎?“蘇處長”和醫藥公司老總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誰都不該躲過法律的制裁。
我們更應該追問的是:究竟是誰給“索賄的蘇處長”留下了索賄的空隙?筆者以為,至少兩個環節是罪魁禍首。
其一,是藥價虛高。我們目前實施的是藥品自主定價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說醫藥公司生產的藥品如何定價,政府不再干涉,而是讓他們自己依據實際情況掌握。表面上看,這是市場的利好,醫藥公司能夠在市場環境中掌握價格。而實際上這助長了藥價虛高。假如說,藥價的贏利是處于合理范圍內的,沒有如此虛高,“蘇處長”也就沒有索賄的空間了,也就不至于成本價幾塊錢的藥品在市場上賣幾百元、幾千元了。因此,需要限制藥品的價格,不能給腐敗交易留下價格空間。
其二,是藥品競標成為擺設。按照目前實施的藥品競標制度,不通過正規的競標,是不可能進入醫院的。假如說,所有的藥品器械走的都是競標的路子,“蘇處長”也就不能發揮威力了。當“蘇處長”可以輕易左右醫院藥品器械采購的時候,哪家醫藥公司不想走這個捷徑呢?這說明所謂的藥品競標早就淪為了擺設,最終決定什么藥品器械能否進駐醫院的,還是權力說了算。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醫藥 蘇處長 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