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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著手修訂《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
中新社深圳3月12日電 (記者 鄭小紅)記者12日從深圳市衛生計生委了解到,《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的修訂工作已經啟動,修訂該條例的立法項目已列入2017年市政府立法計劃的調研項目。
2003年,深圳頒布了中國第一部關于器官捐獻的地方性法規——《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使深圳市的器官捐獻移植工作有法可依,更為中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制定提供了參考和地方實踐。
多年來,深圳市衛生行政部門、市紅十字會及其它有關單位積極推動器官捐獻事業,截至2016年10月,共有828人身后捐獻眼角膜、289人捐獻遺體、225人捐獻了多個器官。深圳的人體器官捐獻,無論是普及程度還是捐獻人次,均位于全國前列。
據介紹,2007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后原衛生部和中國紅十字會又陸續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多個文件,對人體器官捐獻的要求、移植機構的審核、移植患者的排序等內容作出了新的規定和要求。深圳的條例已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亦已不適應當前的實際情況。
為進一步推進深圳市器官捐獻移植工作,深圳市衛計委已啟動了《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的修訂工作,修訂該條例的立法項目已列入2017年深圳市政府立法計劃的調研項目。深圳市衛計委表示將按照立法工作要求,積極推進條例的修訂工作,通過立法保障深圳器官捐獻移植事業的發展。(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