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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國有林場改革惠及2.2萬多人
3月12日,記者從省林業廳了解到,目前我省國有林場改革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改革惠及林場職工2.2萬多人。
去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遼寧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截至目前,已有14個市55個縣(市、區)183個國有林場完成了改革方案編制工作,其中有13個市49個縣(市、區)170個林場的改革方案經批復已開始實施。按照要求,涉及改革的國有林場全部定性為公益型事業單位,并重新核定了林場事業編制,實現了社會保險全覆蓋,國有林場遺留債務、富余人員、發展資金也得到同步解決。
國有林場改革,一方面面臨經濟轉型的壓力,一方面有高達20%的富余人員需要安置,如何轉?如何改?我省林業部門在關鍵時刻把握政策、摸準情況、因地制宜,闖出了一條自己的路子。
凌海市有4個國有林場,總經營面積1.5萬多公頃,在職職工315人,面積小、人員多,直接導致諸多富余人員無法安置,改革初期一度被人們認為是難啃的“硬骨頭”。
“一個都不能少”是凌海市堅持的改革底線。面對人多編制少的窘境,他們提出了“抱團取暖、有效分流、分兵作戰”的解決方案。凌海市將4家國有林場整體打包核定事業編制,用林場的多種經營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的辦法,解決部分職工的待遇問題,對富余職工實行有效分流,再根據每個林場的經營特點和建設重點,制定不同的管理和經營目標。
對于改革,在凌海市大凌河林場工作了30年的老職工王德明看得一清二楚:“改革前林場窮,害怕開不出工資;改革中人員多,害怕下崗;改革后什么也不怕了,就是一心想著怎么把林場搞好。”王德明的話代表了林場職工的心聲。
據統計,本次改革重新核定林場事業編制9471人,人員和機構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改革后富余的職工,全部通過安置實現了工作有崗不待業、收入保障不降低。在歷史欠賬方面,對國有林場拖欠的社保費一次性躉交,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實現應保盡保。目前,第一批70個國有林場拖欠的社保費2億元已撥付市縣財政。
為確保國有林場改革平穩推進,我省還注重在資金和政策上給予傾斜,5年之內在造林、森林經營、撫育、推廣、扶貧等林業建設項目上予以優先安排。預計全省國有林場改革后,4年內可做到收支基本平衡,4年后可扭虧為盈并實現可持續發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林場 改革 職工 人員